最早提出“中国官民比为1:26”的,应该是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他指出“我们的官民比已达到1︰26,比西汉时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是史无前例的,令人堪忧!”之后的这些年,关于“官民比”有的有的说1:198,还有的说是1:18……这里面有民间的,也有官方的说法。其实大家讨论的事实基础都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在于统计口径的大小而已。
官民比的不同版本,使人不知相信哪个版本为好?那就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前两年华商报一则新闻报道:“昨日上午,礼泉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一间崭新的教室内,来自全县94个镇区及部门的426名党员干部,正在参加由县上统一组织的综合知识考试。作为全县2万多名党员干部“大考”的首批考生,他们的这场考试被全程视频直播。”这就为我们计算判断“官民比”提供了典型实例。礼泉县人口在45万人左右。如果干部有2万人的话,那么这个县的“官民比”就是1:22.5。
“官民比”是一个表面的数字,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行政成本。据统计,中国官员系统,负责人与办事人员之比为1:0.84,而美国这一比例为1:1.17,日本为1:3.6。而且,他们的官员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部门,平常大多处于社会基层,起公共服务的作用。而中国的官员大多以坐办公室为主,惯于发号施令。
现代政府理论认为,一个合理的政府规模是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保持政府有效运转的必要条件。建设“有限政府”的关键,并不在于公务员规模含义上“大政府”还是“小政府”哪个更好些,而是在于这个政府是否“有效”、“有为”。过去政府管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这是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忙得不亦乐乎的原因,也是人们对官民比认识分歧巨大的根本所在。
争论“官民比”的数字不能掩盖真问题,更不能因此而延误对真问题的求解。当民众目睹政府机构廉洁高效,从自己供养的公职人员那里能够体验到主人的感觉之际,关于“官民比”的纠结将自然消解。需要关注的不是所谓“官民比”的问题,真正需要关注的是用来“供养”公务员的公共财产的收入、支出、监管是否合法、有规、有序,是否高效,纳税人是否有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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