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隐私法》是该法案在27年后进行的首次更新,以使其在互联网时代更具针对性、更有效。
隐私专员JohnEdwards今天(11月2日)在TVNZ1的Breakfast节目上说,由于互联网现在已经成为“我们个人信息的国际市场”,这项法案早就应该更新了。
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如果个人信息被侵犯,收集个人信息的机构现在必须同时向信息主体和隐私权委员会报告。
Edwards说:“如果持有你的个人信息的机构失去了对这些信息的控制,发生了可能会造成严重伤害的隐私泄露事件,他们有义务让你知道,这样你就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
这项新法案还将帮助新西兰人获取他们有权获得的机构持有的信息,而且不会被长时间拖延。
隐私权委员会还将拥有新的执法权力,包括发出合规通知,以及对不遵守规则的机构可能处以罚款。
新法规有很多变化,强烈建议从事个人信息收集业务的企业现在就开始行动,以确保在12月1日之前满足合规要求。
有关这些改变及其含义的详细简报可在隐私权委员会的网站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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