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金是我常听到华社朋友谈论的一个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从执业的角度看,我认为其复杂的原因与“信托”这一概念并不是来自中华文化,而是英国文化有关。许多人把听到的讯息,加上自己的理解,最后明白了一些,但碰到问题时,却又不是很清楚。因此,在开始“信托基金等于保护资产——是吗?”这个话题之前,有必要先搞清楚信托的概念,2020年开始的这一周,就从最基本的“信托是什么”开始。
关于信托的话题,我会在有限的时间里,分几次和大家分享。我还会继续邀请有23年执业经验的何婉盈律师做客我在YouTube上的“甘律师说法”频道,和我一起谈论有关信托的事。
什么是信托?“信托”的基础就是“信任”,而且是全权的信任。因为trustee(s)(下称“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会有全权管理你信托的资产,而且信托资产的维护和得到的利益,都必须从信托受益人的角度考虑。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能够全权管理信托资产的前提,就是资产所有人必须放弃资产的所有权。例如,你的物业在没有信托前,怎么做或做什么,都是你说了算;信托后,则是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说了算。
那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是依据什么管理信托的资产的?管理信托的依据就是“trustdeed”(何律师称之为“信托契约”)。例如,信托成立时的信托契约内容如果规定,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只能把信托资产所得到的利益,作为提供给受益人就读大学的学费或出国游学的费用,那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就不能把信托资产所得的利益,用于购房或旅游。如果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违反了信托契约的规定,就是违反了“信托”的“信任”基础。如果是民事纠纷,法院对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违反信托的信任,一般除了将其从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中剔除外,还有可能会责令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个人”支付诉讼费用及违反信托契约所支出的费用等等。如果信托人或信托资产管理人有“监守自盗”的事实,依据刑法第229条,法官可以处以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
无论你是从民法或刑法的角度看待“信托”
这个问题,我都建议你首先搞清楚“信托是什么”,而不是朋友有“信托”,所以你也需要“信托”。更多有关“信托是什么”的问题,不妨看看何律师以她23年的经验,可以给你些什么讯息。
详情请登录YouTube“甘律师说法”频道。
| 相关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