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理论上为了获利而买卖房屋的人都应该为此收益而纳税,但是从新西兰历史上来看这很难执行。所以在2015年,当时的国家党政府引入了“明线规则”,这意味著无论买卖的目的是什么,任何在两年内买卖的房产(不包括自住房)都会被征收一笔可被视为隐性资本利得税的税款。
在2018年初,本届联合政府将测试期延长至5年。
Brdges表示:“我们不会将测试期设置为五年。”但是在讲话中他表示在和国家党的国会议员讨论之前,不会承诺将测试期退回至两年或彻底废止明线规则。
国家党党魁Simon Bridges一直反对税务工作组提出的扩大资本利得税的建议,而工作组组长Michael Cullen爵士表示,扩大资本利得税能够使税收制度更加公平。作为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补偿,资本利得税将在房地产投资者和企业主出售资产时产生影响。
Bridges说:“我不支持政府遵循税务工作组提出的任何意见。”
Simon Bridges所抨击的论点基于资本利得税将对自住房豁免的建议,他认为,一幢在St Mary's Bay价值500万纽币的豪宅在出售时按照自住房计算可以免税,可是在Whanganui或西海岸的人们可能拥有一栋自住房外的价值35万纽币的房子,在出售时却会被征税。他认为基于房屋用途而不是房屋价值的收税方式是不公平的。
“尽管税务工作组建议的资本利得税是全面的,但却是违反新西兰人生活方式的,对新西兰人来说,这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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