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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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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3版:环宇快讯
最严养狗新规 贵州:伤人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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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贵州省省政府办公厅介绍,《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1月3日在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狗伤人最高罚款3万,不清理狗便最高罚款500元。
  根据该《规定》,犬只饲养人应当遵守下列7项规定:
  1,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室、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及儿童场所等公共场所;
  2不得携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汽车驾驶人和同车乘车人同意;
  3,携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
  4,携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5,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6,犬只外出排泄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犬只排泄物;
  7,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该规定的内容还包括:犬只饲养人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只;犬只死亡的,应当依照规定作无害化处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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