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一位塔拉纳基(Taranaki)的母亲承认自己一不小心杀害了女儿。近日在上诉法庭她的认罪终于被彻底推翻。
做出该决议的是一位在惠灵顿的法官,该案不会进行复审。
1989年,Terri Friesen年仅7周大的女儿Chantelle Broughton,不幸被摇晃致死。验尸结果显示,这名小婴儿不仅大脑受到了损伤,还有肋骨骨折。经证实,这些伤害并不是事故导致,而Friesen也承认了这些罪行。她随后被判处6个月的司法监管(supervision)。
但13年后,Chantelle的父亲Brownie Walter Broughton出现在了基督城一家警察局,承认女儿的死都是自己的错,也承认自己在一次武装抢劫案中作过伪证。
他希望自己能承担过失杀人的罪行,并且解释说,是自己摇晃了小婴儿,还让从前的伴侣替罪。Broughton声称,自己已经找到了主,希望能弥补从前的过失。
但离奇的是,这居然还不是他第一次认罪。奥克兰高院2002年的庭审判例,Broughton在Chantelle死亡两年后就已经向新普利茅斯警局认罪,但当时警察并没有跟进。
由于过失杀人和伪证罪成立,Broughton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法官表示,两罪并罚,刑期可高达9年,不过鉴于Broughton的自首,遂将刑期减少了6年。
但与此同时,Friesen的判罚却从来没有被撤销。Broughton自首后,Friesen在庭上表示,她选择认罪,是因为自己认为Broughton无法承受监狱生活。而且警方还威胁称,如果他们俩没人认罪,她的另一个女儿就会被送往国家保育机构。
在2001年的一次采访中,这位七个孩子的妈妈认为Broughton是一个残暴且邪恶的男人。她更表示,Chantelle死后,警方告诉她,如果Broughton被判入狱,他可能会死在那儿。
“他看起来是脆弱的那一方。我当时都震惊了……他们认为我才是坚强的那一个,”Friesen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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