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专访了昆山市公安局办案民警。民警表示,警方已经解除于海明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于海明身体状态良好。
昆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教导员伍元明介绍,警方认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同时,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于海明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伍元明表示,本案中于海明先受到了攻击,后来抢到了砍刀,之后在七秒钟之内连续捅刺砍击刘海龙五刀。后来又在追砍中,砍击刘海龙两刀,没有砍中。
前后整个过程不能割裂出来看,不能单独地只将前五刀,作为正当防卫。
针对办案过程中是否受到了舆论影响,警方也作出了正面回应。
昆山市公安局警方公共关系科科长诸淳表示,不论关注度有多高,警方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会坚持法治理念,依法客观公正来办理案件。
认定于海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以后,警方已经撤销了案件,解除了对他的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于海明的伤势已经医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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