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一些人在法庭上“无理取闹”
的新闻。前两天,香港法院用一个实例告诉了我们:这种“闹庭”行为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有些丢人的是,“闹庭”者是一个内地人唐琳玲:今年5月23日,香港法院在公开审理一起与2014年“旺角骚乱”有关的案件时,唐琳玲这个本来与案件无关的旁听人员,却被发现无视法庭的明文规定,在法庭内用手机偷拍庭审过程,甚至还发到了微信朋友圈里炫耀。结果,法官当时就报了警,并斥责她是在“蔑视法庭”。这唐琳玲却一脸不屑地说拍照只是小事,认为法官小题大做。她还狡辩说因为这次开庭是“公开审理”,所以她以为可以拍照。唐琳玲被香港警方依法逮捕,并因蔑视法庭而被起诉。最终,香港高等法院于前天判处她7日监禁,之后遣返内地,同时还要求她支付20万的诉讼费。
那么,这个案子为啥却在香港引起了大量关注呢?原来,唐琳玲本人多次撒谎并编造自己的身份,为违法行为开脱。比如,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期间,唐琳玲居然谎称自己是内地国企“中国铁建”的“投资部副总经理”,还拿出一张伪造的名片想证明自己编造的这一身份,结果被“中国铁建”官方否认,而且其伪造的名片上中国铁建的英文名称也被发现写错了……而在之后的庭审中,这唐琳玲又在法庭上“变本加厉”地胡扯说:内地的法院就允许公民拍摄法庭,还自称自己有内地的律师资格,并还要求香港法院和内地的“开放”学习,甚至去修改香港的法律……不仅如此,她还在庭审期间多次粗鲁地打断法官说话,而且即便自己的英文说得很蹩脚还要硬和法官说英文,拒绝法庭提供的翻译,且谎话连篇,结果惹得法官都不想再和她对话了,因为这种对话根本毫无“建设性”。此外,唐琳玲还曾在法庭上拋出“耶穌曾经告诉我这么做没事”这样怪异的言论,让法庭一度以为她是不是有精神病,但唐琳玲的家人表示她没病…。。
总之,这个大闹香港高等法院的唐琳玲,最终因为上述种种屡屡奇葩的言论和行为,而被香港媒体打上了一个“内地奇女子”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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