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斯蒂芬·李今年4月到香港后,被入境处调查人员于九龙一所台球俱乐部拘捕,斯蒂芬·李被指控在俱乐部打黑工教授台球,干犯“违反逗留条件”
罪。
斯蒂芬·李在4月底接受法院提讯时否认控罪。至6月8日开审之际,法庭接纳控方“不提证供起诉”,批准斯蒂芬·李以1000港元“自签担保守行为”12个月,承诺在此期间不再犯事。
起诉书称,斯蒂芬·李4月9日以访客身份入境香港,按例无论会否获取报酬,均不能受聘任何形式工作,但入境处调查人员接报他将到台球馆Q School授课,每小时收费1000港元。
入境处调查员于4月12日派员假扮学生登门,斯蒂芬·李询问卧底调查人员想学什么东西,区志伟则透露可录影授课过程。调查人员随后按斯蒂芬·李指示以两张有记号的500港元钞票向收银处付款,并开始上课。在课堂结束前10分钟,调查人员披露身份,并当场拘捕斯蒂芬·李、区志伟和另一名台球馆董事。斯蒂芬·李服从调查人员指示出示其英国护照,并在警诫下承认帮助朋友教球。
“自签担保守行为”是英格兰式普通法体系中一种处理较轻微罪行的措施,这措施“既不是定罪,也不是刑罚,而是预防犯罪的一项措施”。也就是说,“自签担保守行为”的被告人不会有刑事犯罪纪录(香港称“案底”)。
斯蒂芬·李1974年10月12日出生,英格兰士。他从事职业台球运动20多年,曾经赢得五项排名赛冠军,世界排名最高曾达第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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