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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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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8版:先驱分类
婚礼上吻儿媳当事人:亲友拍手叫好 没人觉得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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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公公醉酒强吻儿媳”的视频引发关注。2月27日,当事人卞先生通过律所发布声明称,其按照江苏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子”
  习俗,做出了看似亲吻儿媳、实为假亲吻儿媳的“表演”动作,纯属迎合宾朋的心理期待、营造喜庆气氛需要。卞先生告诉记者,当地“闹新娘”习俗,闹得越好,预示越能发财。当时他只是搂著儿媳,用脸贴了一下,不存在“强吻”。此外,网上说现场斗殴、跳楼自杀等谣言,给全家造成很大压力。
  “网上相关谣言,给当事人一家造成极大伤害,律师已提存相关证据材料”。声明还提到,针对卞先生及其儿子、儿媳的文字内容、视频、照片,都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其中“公公强吻新娘”更是对卞先生人格、名誉的污辱与诽谤,构成对公民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的侵害,应承担法律责任。有关单位与个人应立即删除有关内容,停止侵权,消除负面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卞先生及其家人视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没有亲吻儿媳,更不是强吻”
  记者:视频中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
  卞先生:2月22号晚上,儿子、儿媳举办婚礼,我们邀请了双方的亲朋好友,在一家酒店聚餐。这边有“闹新娘”习俗,闹得越好,预示越能发大财,那天我酒喝多了,当时亲朋好友起哄,让我抱一下儿媳,我就脸和她的碰了一下。
  记者:有没有亲吻新娘?
  卞先生:没有亲吻,更不像网上说的“强吻”。
  记者:新娘及现场其他人什么反应?
  卞先生:亲朋好友有的拍手,有的叫好,没人觉得不合适。我儿子、儿媳还有老婆也没什么异常反应,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记者:网上有消息说,儿媳一气之下回娘家,儿子还把你打了?
  卞先生:没有,这是谣言。网上还有说我们两家打架,说儿媳是我的小情人,还说我跳楼自杀,都是谣言。这件事情发生后,儿子和儿媳并没有和我发生任何不愉快。
  记者:你如何看待网友的质疑?
  卞先生:这件事情在网上传开后,全家人压力都很大。家人肖像权受到侵犯,视频、图片不断在网上传播。不断有谣言说我跳楼自杀,同学、朋友、亲戚也都打电话问候,也有不认识的人来家里,看我有没有跳楼。此外,家人现在都不敢出门,我出去也会戴著墨镜,怕别人议论、拍照片。
  记者:你有没有觉得自己行为出格?
  卞先生: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婚礼习俗。我们这里为了增添婚宴气氛会有简单的“闹喜”环节,针对不同习俗,希望大家多些理性判断,不要被网络恶意信息蒙蔽。
  记者:如何看待当地“闹新娘”?
  卞先生:“闹新娘”在我们这里很普遍。表面上象征性的背呀、抱呀、搂呀都有,习俗就是这样,但不能闹得出格。
  “闹公公”普遍存在
  乐声响起,头戴乌纱帽、肩扛钉耙的新任公公,在众人哄笑声中,背起儿媳妇绕场一周。
  “途中”不时有参加婚礼的亲朋,将凳子横放制造“路障”。公公将背上的儿媳放下,在“抱过去”的起哄声中,将儿媳以“公主抱”的姿势跨过。
  这是江苏盐城一带婚礼上常见的一幕。环节的流程和道具大同小异,往往公公与儿媳产生肢体接触时,现场气氛最为高涨。
  记者咨询盐城市内4家婚庆公司,对方均表示,婚礼上“闹公公”现象在当地非常普遍。公司提供道具和建议,以烘托现场气氛为目的,流程需经主家同意后才可实施。
  盐城本地民俗专家何玲瓏介绍,“闹婚”民俗广泛存在于江苏里下河水乡地区。这指的是江苏中部淮河以南、通扬运河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串场河以西的广大地区,横跨淮安、扬州、泰州、南通、盐城大部分地区。
  一条串场河将盐城分为河东和河西两部分,河西地区河湖港汊密布,居民多聚族而居,地名也往往以姓命名,宗族势力很强。
  “这次视频发生的地区,正是在河西地区。”何玲瓏表示,旧时这里家族中的家长,有著至高无上的权威,另一家族的女儿嫁过去后,往往会通过在婚礼上“闹一闹”,藉以“打掉公公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性”。因此,在旧时往往是娘家人主动提出“闹公公”,其目的是“让女儿嫁过去后好相处”。而河东地区成陆时间较晚,居民多为南通沿海的启东、海门一带移民,宗族势力较弱,“闹公公”现象就相对少见。
  何玲瓏介绍,在盐城民间,“闹公公”的流程,娘家和婆家事先会有严格约定。一般来说,底线就是“不违背公序良俗”。
  “农村的风气比城市更盛行。”据何玲瓏观察,近年来“闹公公”的激烈程度越来越弱,花样则越来越多,“但无论怎么闹,天理人伦是不能罔顾的。”
  在何玲瓏看来,民俗根植于一个地区的文化、经济背景。”在婚礼这种哄闹现场,加之酒精作用,极有可能出现失控现象,“这一点是一定要避免。”
  莫把低俗当婚俗法律是底线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表示,婚礼是公众场所,低俗的风俗应当避免。婚礼上会有很多未成年孩子在场,若成人举止不雅,容易给围观的孩子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和行为误导。
  司法实践中,婚礼上利用风俗幌子,趁机对新郎、新娘、伴娘侮辱、猥褻,甚至造成伤害的,已有不少犯罪案例。《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评论指出,如此背离现代文明的“婚闹”
  出现,令人遗憾。在很多婚闹那里,只见粗俗,哪能看到对新人的祝福。闹新娘、闹伴娘,或者非要把新娘和公公一起请上台“做点文章”,充满著低级趣味。
  这种恶俗难改的背后,是长期以来对女性的不尊重甚至任意侵犯。当下男女平等的确取得很大进步,但在一些领域、特定场合,女性依然处在被支配位置。尤其是在婚礼上、在亲友面前,这种公开捉弄或侵犯女性,反而戴上“免罪金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热闹不是“胡闹”,也别拿恶俗当风俗。面对恶俗婚闹,当事人当坚决抵制;而一旦触碰到法律高压线,尤其是对受害者来说,用法律保护自己就是最直接的自我尊重。
  另外,一些不文明婚闹出现与婚庆礼仪有很大关系。有网友称结婚时,全家都反对婚闹,明明提出要剔除恶搞环节,结果在婚礼现场还是出现了,考虑到“气氛”只好咬著牙承受。
  婚庆礼仪应该成新风俗的使者,而不是成为恶劣风俗的操纵者和推动者。低俗不是风俗,庸俗不是民俗,处于发展中的婚庆行业,应该流溢著文明的光彩。传统婚礼有值得借鉴之处,比如仪式感,但一些变质变味的恶俗,还是让其彻底成为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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