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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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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7版:环宇快讯
废“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又改口:倾向国会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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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朗普声称将以行政命令终止受到宪法保障的出生公民权,在引发争议后,31日虽然再次强调他可废除出生公民权,但说法却出现微调;特朗普表示,他比较倾向于让国会通过立法,终止出生公民权的宪法权利。
  美联社报导,特朗普31日下午离开白宫时对媒体说道,这个问题在国会可以透过简单表决解决,也可以透过发布行政命令达成,“我比较喜欢透过国会来解决,因为如此一来就具有永久效力,我们当然还是可以透过行政命令办到。”
  特朗普也说,既然前任总统奥巴马曾经签署“童年抵美暂缓遣返”(Deferred Actionfor Childhood Arrivals,简称DACA)的行政命令,他也可以傚法办理,签署终止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
  奥巴马当年发布DACA行政命令时,特朗普以及其他共和党人士都曾批评,欧巴马违反联邦法律。
  不过,特朗普就算发布取消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一定会面临法律挑战,因为这项权利源自宪法第14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许多法律专家认为,1898年最高法院已做出判例,裁定一名出生于美国、双亲均为在美合法居留华人的黄金德为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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