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6岁的李女士,来自重庆,由于想为快30岁儿子结婚买房,6月27日持旅游签证来到纽约准备打工赚钱。李女士来美时仅持有1000元,她听闻美国好找工作,尤其是在纽约更易。来美后的李女士和同乡周女士一起居住在法拉盛一户分租房中,屋中共住六人,一天房租仅需15元。她说,自己的第一份工是在餐厅工作,但由于强度太大,只能放弃。
同屋的一位室友表示可推荐二人去自己打工的按摩店做学员。按摩店老板要求二人交300元的培训费,经过培训并被专业人士认可后,就可上工。不过,二人交付学费且经过两个小时的学习后,自认体力有限不能胜任该工作,并要求老板退款,但老板坚持不退款。
由于两人交付现金且无任何凭证,5日找到法拉盛街头守望互助队队长朱立创求助。朱立创联系该店老板,但老板以“不能坏规矩为由”坚决不退还费用,朱建议二人去小额法庭提告;积蓄用尽的两人最终选择尽早回国,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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