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公布的资讯,自然没有隐私可言。但如果这资讯事关纠纷,而纠纷却在没有查证的情况下,被转发到另一个机构,最后影响了原资讯所有人的权益,这种转发、再转发的方式,拥有资讯的机构,是不是应该要特别注意,以避免造成对原资讯所有人的伤害。依据隐私法执行原则第八条,掌握个人信息的中介/代理应该在采取了合理步骤,以确保该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相关性以及非误导性之后,方可使用。(An agency that holds personal information shall not use thatinformation without taking reasonable steps to ensure the information is accurate,up to date,complete,relevant,and not misleading。)这周的案例,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个隐私调查委员会的判决。
案例:王先生的孩子在“开心幼儿园”上课,由于王先生认为该幼儿园没能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他就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把孩子换到了“开怀幼儿园”。但是开心幼儿园认为王先生无预警地换幼儿园违反了提早一个月通知的协议,因此开出发票,要王先生支付这一个月的幼儿费用。王先生则认为,他是因为开心幼儿园没能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下才换到开怀幼儿园,因此,他不需要支付这一个月的费用。开心幼儿园决定把这笔账交由一家“法律债务公司”向王先生进行追讨。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王先生持续地和“法律债务公司”联系,告知这笔债务是有纠纷的,而他会出国一段时间,回来后再处理。同时,王先生还就开心幼儿园不能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向教育部进行检举,教育部也认定开心幼儿园没有达标,必须立即改善。
与此同时,“法律债务公司”也没有清楚地告诉王先生如果对这笔债务有争议的话,他应该怎么做。而且,王先生持续地试图和“法律债务公司”联系,但是没有人回应。此时,“法律债务公司”
将这笔债务转给了信用调查部门(credit reporting agency),从此,王先生因为“信用”的问题,造成了他许多的不便和精神伤害,如无法申请延续他的房贷及无法入眠等。
一怒之下,王先生将“法律债务公司”告到了隐私委员会。隐私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是,“法律债务公司”没有能够提出证据证明他们曾告诉王先生该做什么以佐证他和开心幼儿园的债务是有纠纷的。也就是说,“法律债务公司”本可以使用电子邮件和王先生取得联系,但是没有;“法律债务公司”也应该和开心幼儿园核实这笔债务是否有任何的争议。“法律债务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讨债公司,并没有依照隐私法执行原则第八条的原则进行合理的查询和核实,而是单方面地把王先生个人的资料转给了信用调查部门,最后造成了王先生精神损失等。
隐私委员会的判决强调了中介/代理必须依照原则八在善尽查证的义务,以确保资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相关性以及非误导性之后,才可以把王先生的资讯转给信用调查部门。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现代的科技让我们的资讯很容易就到了第三人手里,如果你是中介/代理,你必须善尽查证义务,而不是假设所有的债务都是没有争议的。这个案例的原则不只适用于债务的追讨上,还适用于其它的行业,例如银行或其它专业的机构等。
| 相关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