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17年12月16日
新闻内容
第B04版:先驱社会
一起由“共享”车道引起的邻里纠纷
 作者: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奥克兰房子多,需要盖的房子也多。如果是新开发的区,建地的面积有所控制,一块地、一栋房、一个车道,这种组合的方式,邻里间除了篱笆整修的纠纷较多外,一般都是互不往来。但如果是已经开发的老区,地越来越少,因此,一块地上盖两三栋或更多栋的房,也很正常。这种情况下,为了把土地的使用面积最大化,车道经常都是左邻右舍“共享”的。有“共享”,就可能产生纠纷。
  大家可能都知道“trespass”是什么意思。简单的说,trespass就是你告诉第三人不要侵入你的土地范围。例如,你的邻居经过你的土地范围去盖房子,你发现后,告诉你的邻居不要再继续trespass(侵入)你的权力范围。侵入行为可以是民事纠纷,也可以上升到刑事行为。如果是民事纠纷,除了经济赔偿外,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禁止侵入的一方继续地侵入;如果是刑事行为,依据情况的不同,侵入法(TrespassAct1980)的罚则从罚款不超过两百到最高不超过三个月的监禁都有。从刑事法的角度看,蓄意地侵入他人的土地范围是完全不被允许的,一旦定罪,会有刑事案底。这周的案例我们专注民事纠纷的问题,看看法官是怎么解决的。
  案例:这起民事纠纷的原告和被告是邻居,被告要在自家后面的一块地(下称“建地”)上盖高档的公寓房,然后在市场销售。但是在建房期间,卡车需要通过邻居“共享”的车道左转后,才能到达建地。但是这块“共享”的车道是由三家邻居共同拥有的,当初的图纸和设定的使用范围是,左转的车辆可以使用车道中间的部分往左行使,而要右转的车辆可以使用车道中间的部分往右行驶。也就是说,左转的车辆是不会“侵入”原告的土地范围的。但是被告来往建地的卡车体积庞大,进入“共享”车道后,往左方向行使时,难免会“侵入”原告的土地范围。原告对此“侵权”行为极其不满并向被告提出,虽然被告有所改进,但是最后还是将被告告上法庭,并请求法官禁止被告继续“侵入”原告的土地范围。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要原告不同意被告的卡车在左转时“侵入”原告的土地范围,那每一次卡车经过“共享”车道时,卡车就有可能“侵犯”了原告的权利,造成了“侵入”的事实。这在民法或刑法上都不被允许!但是法官在断定此案时,我觉得她综合了过往的案例展现了“务实”的智慧,做出了拒绝原告禁止令申请的决定,案子继续回到民事诉讼程序,另行安排时间再审。这个悬而未决的判决,其实是等于给了被告时间。法官的理由如下:1)卡车经过“共享”车道,如果左转时进入原告的土地范围,虽然整个车道是“共享”的,但是“共享”的协议中没有包含左转时可以“侵入”到右转的范围。因此,被告侵权的事实存在。2)被告已经竖立牌子,知会所有的卡车司机在左转时“不能”进入到原告的土地范围,但谁也无法保证卡车司机在左转时不会侵入原告的土地范围。3)如果准许原告禁止令的申请,但被告也无法执行,似有不公之处。4)如果卡车司机在左转时,侵入了原告的范围,经济赔偿应该怎么计算,也还是一个问题。
  这个案例显示了邻居之间的纠纷有时是无法用法律解决的,因为法律的确是站在原告这边,当被告的卡车左转时,进入了原告的土地范围就已经是侵权了。但是如果法官命令被告不得继续侵入时,被告又如何能够确保卡车每次在左转时不会进入到原告的土地范围?因此,法官的悬而未决的判决是个最好的判决,因为最后需要判决时,公寓房可能已经盖得差不多了,最后的问题只是经济赔偿而已。无论如何,既然需要面对一块地建多栋房、共享一个车道的未来,邻里间各让一步至少可以少花些律师费!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在线投稿 | 使用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