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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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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1版:环宇新闻
辛普森出狱李昌鈺披露细节:凶手应是两人 辛普森应该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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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中国人欢庆国庆之时,大洋彼岸,O·J·辛普森从监狱走出来,这时距离他因被判武装抢劫、绑架而入狱已经9年;那场以他为主角的“世纪审判”更是已经过去了22年。
  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当年辛普森案关键人物,有著“华人神探”之称的李昌鈺博士讲述了当年案件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
  记者:你所看到的犯罪现场是怎么样的?是否受到过破坏和污染?
  李昌鈺:我是两天后到现场,发现了第二种血鞋印。这表示当时是有两个人在凶杀现场。在之前证据的呈现中,警方只提到了一种。当时我把新发现的血鞋印呈上去时,警方否认这是鞋印,说是走道上高低不平造成的。后来请到联邦调查局的很多专家来鉴定,都说这确实是鞋印,警方纔表示说,这可能是当时现场收集证据的警察不小心弄上去的。但是经过比对发现没有哪位警员的鞋子跟血鞋印相符。
  记者:这说明了什么?
  李昌鈺:从现场来看,辛普森杀妻案凶手应该是两个人,但警方一开始就锁定辛普森为嫌疑人,但是后来证明辛普森是凶手的关键证据陆续被查出有问题。在当初查出有辛普森DNA的血液中查出了防腐剂,而防腐剂是不能存在于人的身体里的。
  记者:这是否说明警方在这方面有失职?
  李昌鈺:现场收集证据的工作也没有做好,很多重要的物证都没有收集到。比如收集了嫌犯的血液本应该马上封存,送往鉴定中心,但是警方却将血液带到了现场,辛普森DNA的血液中查出了防腐剂。比如本来收集了8毫升的血液,但是到最后却只剩下6.5毫升。由于缺少很多重要证据,以及现有证据都出现问题,所以法院和陪审团没有定辛普森的罪。但这并不能代表辛普森没有参与这起案件,他至少是知情的。
  记者:在此案审理过程中,辩方多次提到警方程序有问题,到底有什么样的问题?
  李昌鈺:警方从一开始就认定辛普森就是凶手,前往辛普森家里去抓人。通常,在美国警方抓人需要搜索票,但是当时的警方并没有拿到搜索票。并且当时辛普森在芝加哥开会,并不在家里,警方是跳墙进入的辛普森的家。找不到辛普森就应该停止搜查,但是警方没有停止,还在继续搜查。按理说,这算是非法搜查,找到的证据是不能用的。但是这起案件影响太大了,法官允许警方使用这些证据。因为这样,后来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记者:如果当时让您第一时间去往犯罪现场,您会最先从哪些地方查起?
  李昌鈺:我会最先从死者身上查起。从照片上可以发现,死者妮可手背上有三个血手印,不过后来警方清理尸体的时候给洗掉了。这三个血手印太重要了,假如这是辛普森的,光这一个物证就够了。如果不是辛普森的,只要找出这三个血手印是谁的,这起案件就不会变得这么复杂了。很重要的物证他们(指警方)没有看到。
  记者:这一案件的影响非常深远,您作为当事人,对此案有什么样的看法?
  李昌鈺:在此之前,因为警方、检察官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他们收集的证据法院通常都会采纳。辛普森的案子是第一次被告有足够的能力请专家来为自己辩护,发现警方在采证时的一系列错误。世纪大审判改变了美国的司法制度,要让物证讲话,不能说警方的专家讲什么就是什么。同时也督促了警方,以后在凶杀案现场一定要录影,记录一定要完整。这对司法制度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革新,辛普森无罪释放后,美国有300多起冤案被重新审理,得以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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