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16年08月16日
新闻内容
第C05版:记者观察
有的事情可以不用周知天下
 作者:文/六神磊磊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昨天夜里,我们的讨伐大军又出动了,目标是王宝强经纪人等的网络空间。
  月黑风高之夜,这庞大的队伍聚集起来,人衔枚、马去铃,掩至仇家营寨,拨开鹿角,一声吶喊杀将进去,“贱男人”“臭不要脸”,直杀得流血漂杵。
  大家都想帮王宝强出气。
  我自己是喜欢王宝强的,因为喜欢傻根、许三多。有的明星你一看海报上有TA,电影你就打死不会去看了。王宝强也接了一些烂片,但我绝不排斥有他的电影。
  但是个人觉得,这件事上,有几个没有必要。
  第一件,就是过早地喊打喊杀,用唾沫星子去淹死“姦夫淫妇”,没有必要。
  我理解各位护主心切、吊民伐罪的心情。有的人也不是存心去声讨,只是路过骂两句而已。但是只看了几百字声明,就大军轻动,要一鼓踏平别人,没必要,至少早了一点。
  毕竟在昨晚,这还只是王宝强的一面之辞。虽然我本人也倾向于他没说假话,但无论如何,一面之辞就是一面之辞。
  你看搞新闻采访都有个原则——得听听两边当事人的说法,因为一面之辞不能全信。何况婚姻的事情,百十个字真说得清楚吗?要打要杀,等一等也好,怎么二踢脚一样一点就崩呢。

  
  第二个“没必要”,是关于王宝强的那份声明。
  这个声明的文案,如果是别人捉刀写的,那绝对是个水平很差的文案。快把他开了吧,别让他给你写东西了。
  其中,王宝强讲自己好的部分,篇幅那么长,这么用力,这么绝对,没必要。
  “我与马蓉2009年结婚以来,一直谨守结婚誓言,相亲相爱、坦诚相待、忠于婚姻。在生活中呵护妻子、疼爱女儿、孝敬双方父母,努力给家人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而拚搏……”
  “负责任的声明:我……是一个对婚姻与家庭、对朋友与团队、对工作与社会,尽责忠诚的人。我无愧于关心我、厚爱我的家人、朋友和社会。我自婚姻关系建立以来的一切言行与举止,绝对忠诚、正派与宽容……”
  把好词儿都给堆砌上去了,絮叨而囉嗦。
  这里不是要否认这些话的真实性,而是说:不必如此。比如“一切言行与举止绝对正派”,非要这么绝对吗?又比如“无愧于社会”,既然是婚姻的事,无愧于婚姻就好了,扯无愧于社会干嘛呢,又不是选人大代表。
  你可能要说:人家都出离悲愤了,你还在这里讲文案技巧?
  但我还就是要讲讲自己的看法:一切诸如这类声明中自证无愧的部分,都不用搞得比入党誓词还长。何必给人一种上来就拚命抢占道德高点的样子呢?

  
  第三个没必要,是关于“不正当两性关系”。
  我觉得,有些事情是没有必要周知天下的。
  六七年夫妻,既然闹到要分手,总有委屈、愤怒和不甘。但毕竟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在王宝强这里,是三个人的事。既然是三个人的事,不用搞得十亿人知道。
  对于公众和粉丝,尽到一个告知义务就好。有名有姓讲出“不正当两性关系”来,我觉得没有必要。这又不是公布贪官的罪状,非要加上一个什么和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云云。
  我理解王宝强的痛苦,勤奋工作,却遭遇背叛,还被蒙在鼓里那么长时间,确实会有想讲出来的冲动。而那个坑我的贱男人,我凭什么给他保密?凭什么我做好人,他做小人?
  换了我,我也有会有这种想法和冲动。我甚至会想,老子就是要说出来,让他臭大街,让他在行业里混不下去。
  可是你至少顾及一下孩子。声明里都说,“恳请念及两个年幼儿女”,希望大家给一点私人空间。那你又何必让她们捲进“母亲出轨”这样的事情里呢?声讨了经纪人,是爽了,但伤害了两个孩子,值吗。
  既然说要恳请私人空间,可现在数以万计、十万计的人被煽动起来,声讨这个、咒骂那个,对你的私人空间有什么好处呢。

  
  分手,我觉得是解脱,不是宣泄的机会。男人都要学会分手。
  有句话叫做“忠臣去国,不絜其名;君子绝交,不出恶声”,君子和小人绝交,也不一定要出恶声的。
  王宝强为人,应该是憨厚耿直的,说话直接来直去,不能要求他去讲“一边两宽,各自欢喜”这样文艺兮兮的话。
  但是少讲话,对大家都好。分过手的人都知道,有时候越是大肆宣泄,痛苦越深;越晒伤害,癒合越难。就像这条讲得过多、过用力的声明,留下的只是一个“贱男人”、一个“贱女人”、两个受伤的孩子,以及各自无奈的父母,谁落到好了。
  接下来,有可能经纪人还要撕,马蓉还要反呛,甚至打出“真爱”的旗号来;说不定很多网民又被他们“追求真爱”感动了,双方拥躉咬来咬去,永无了局,一地鸡毛。与其这样,缘尽分开,不是很好吗?
  何况,分手这事儿,就算较劲,拼的不是当时谁声音大,而是后来谁更幸福。我们并不怀疑,王宝强结束这段婚姻后会很幸福。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在线投稿 | 使用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