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是一个由来自多个国家的“律师、法学家、学者、宗教界人士和政治家”组成的国际性民间组织,自称“人权维护者、和平与正义倡导者”,并没有固定的会址,此前最出名的“审判”,是在2015年7月20日宣判菲律宾时任总统阿基诺三世(Benigno S. AquinoIII)和美国政府犯有“反菲律宾人民罪”。
这个带有左翼色彩的“法庭”并没有司法管辖权,其“宣判”也无法实际执行,但由于参与“审理”者许多都是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律专业人士(如此次“首席审判长”雅各布就曾任南非宪法法院法官),因此其“宣判”在国际上、舆论间,往往会产生不小的影响力。
对此“判决”,印尼官方迅速作出“推档”:20日当天,行政安全部长潘杰坦(Luhut Panjaitan)就表示“拒绝接受裁决”,并称“作为一个伟大的国家,印尼将以我们自己的方式、遵循普世价值解决65年的问题”;两天后,印尼众议院议长科玛卢丁(Ade Komarudin)声称,作为主权国家,印尼“没有必要听IPT的”、“没有道歉的必要”。不论代表政府的部长还是代表立法机构的众院议长,都强调“IPT的宣判对印尼不具备约束力”、“印尼不承认IPT的司法效力”。
那么,到底什么是“65年的问题”?
按照苏哈托时代的“官方说法”,1965年9月30日,左翼军官翁东中校(Untung Syamsuri)发动政变,逮捕并杀害印尼6名高级将领,但这次政变旋即被陆军将领苏哈托少将(Suharto)镇压,后者旋即推翻苏加诺(Sukarno)政权并取而代之,建立了持续32年的军人专权,并以“共产党阴谋政变”为由在印尼进行大规模政治清洗,被称作“政治拘留者”(Tapol)的异议人士被关押、未审先判、株连亲友、没收财产,甚至秘密杀害。
“9.30事件”到底是左翼军官发难在先,还是苏哈托制造阴谋,或二者兼而有之?时至今日也仍然是个迷。但在这个过程中,苏哈托以“亲共”罪名大肆迫害世代在印尼居住的华侨、华人,迫使时任中国外长陈毅表示“撤侨60万”,并最终撤回9万华侨(是为改革开放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大规模海外撤侨行动),仍留在当地的华人、华侨则被迫忍受长期歧视性待遇(不得使用华人姓名、不得学习汉语、更改宗教信仰等),直到苏哈托时代结束才得以改变命运。时至今日,“65年的悲剧”仍未能得到印尼官方的正式道歉。
IPT并非不清楚自己的裁决不具备强制力,其“首席检察官”、著名律师卢比斯(Todung Mulya Lubis)在“宣判”前一天就坦承,“裁决”既不具备约束力,也无法强制执行,之所以仍要宣判,是因为“现在已到了让国家承担历史罪责,打破『有罪不罚』链条的时候了”,一些支持IPT裁决者则呼吁印尼和美、英、澳政府“不再迴避历史责任”,为昔日的罪责作出迟到而应有的担当——法庭固然是“虚”的,但血写的历史却是“实”的。
裁决可以“推档”,历史的追究终归是无法永远“推档”下去的。一日不能正视昔日的历史责任,印尼就一日无法甩脱血腥而沉重的历史包袱,无法实现2014年维多多总统当选时郑重承诺的“促进民族和解”既定目标,并令印尼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翻开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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