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7月24日报道,2013年,一位名叫布莱登·盖瑞的超市员工因数次偷拍女性顾客裙底而被起诉,休斯顿县高级法院按照佐治亚州的《隐私侵犯法案》判其有罪。盖瑞不服原判,坚决上诉。没想到的是,佐治亚州上诉法院于7月15日推翻原判,称盖瑞的行为的确不违法。
佐治亚上诉法院法官伊丽莎白·布兰切在案卷中写道,“本法庭处理的问题并非被告行为是否具有冒犯性,也并非人们在公共场所希望保持身体区域的隐私是否合理,更非受害者的隐私是否遭到侵犯。此次上诉需要处理的唯一问题是被告的偷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法官布兰切写道,“很遗憾,没有一条现存的法律可以将盖瑞这种应受谴责的行为认定为犯罪。”
佐治亚州的《隐私侵犯法案》规定,在任何私人场所或远离公众视线的场所中未经他人同意地观察、摄像或摄影他人属于非法行为。不过,盖瑞声称自己是在公共场所偷拍女性,因此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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