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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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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3版:先驱文化
民从官限
 作者:周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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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指纹也外判给邮局执行,是警方人手不够,抑或是全世界最先私有化的纽西兰邮局服务出色?
  我向来最爱将自己的实际体验,透过文章与众分享,而不喜写些不著边际,读者、朋友难有共鸣的陈义,而文首则是我自己最新的闻思,不经事不长智的识见。
  话说自从海外到纽西兰的自驾游者增多,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日趋严重,本地的相关人员如执勤警察、租车公司职员甚而一般道路使用者,神经都开始过敏,我个人因此遭殃倒霉的例子,之前已撰文披露。为免往后预计中的麻烦,赶紧更新过期的客运驾驶执照。谁知在新法下,申领是非常繁复耗时。
  首先,原有在分类上称作“B”牌的驾照,已改为“P”,全称是Passenger Endorsement Licence。要考取的话得要先报读和通过运输署认可的私营相关课程并取得证书。我交了六百多纽元,上了两天课和考试,虽顺利考取证书,却发现所读的大部分跟我要真正做的无关。因为我只偶尔驾车带领些朋友去拍照和旅游,却要读齐“小型客运”下的所有项目,这包括计程车、出租车、代驾、速递....等有关事项。真正受用和必需的,只是“疲劳管理”,填写工时和休息表格等知识。
  满以为附上要求的证书,便可领取执照。谁知再缴交四百纽元,递上申报表时,又被要求在“十四岁后曾在异地驾驶一年,需出示当地的无刑事罪行和交通违规纪录,且必需由当地执法机构直向纽西兰运输署呈交。”
  天啊,只驾车载运,竟有如此烦复的程序。姑勿论我二十年前从香港移居纽西兰时,已递交过无犯罪纪录,证明一凊二白才获批居留;而成为纽西兰公民后亦奉公守法,真不知运输署上述的要求和追查,有何意义?
  我深明法例如此,只得遵从。于是多方查询后,并分向香港警方不同部门申领无刑事和交通违规纪录。问题又来了,即是海外申请,也必须附上港元支票支付申请费用。好不容易,拜託将回香港的旅游人士,把申请带回当地并开付他们的港元支票邮寄申请,又被香港警方交通纪录部门告知,需补交纽西兰运输署发给我的原有公函而非副本,并个人资料转用授权书。而同属香港警方的刑事纪录科却收公函副本,且一早说明需要并有标准授权书提供。但交通记录部门回覆我的申请查询时,均无说出上述两项要求。无从也知辩驳无用,又得从纽西兰以特快兼掛号补寄港方要求的文件。
  搁笔前,补述打指纹一事。这回是香港警方要求,需由纽西兰执法机构发出的申请人十只手指全指纹资料,才可申请无犯罪纪录。如众所知,纽西兰根本不对一般民众套取指纹。最后也第一时间在查询后,获纽西兰警方回覆,可直接到指定邮局办理。而我亲到后始知,有关服务刚开始,每天轮候者络绎不绝,而警方认可的指纹扫瞄和打印证书,收费是五十四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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