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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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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本地要闻
反对网络欺凌38人根据新法被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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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長Amy Adams

  自一年前实行《伤害性数字通信法》以来,截至上周四全国共有38人被指控,其中19人已过堂,还有19人正等待司法程序。违规者中,有的人是因为在网上发布前伴侣的裸照,有人则因发送伤害性私人电子邮件或短信而被指控。司法部长Amy Adams称对于这么多违规者被控感到惊讶,这说明相关约束法律早该出台。
  违反上述法律而出庭受审的第一人是28岁的Aaron Stephen Tamihana。他将前伴侣的色情视频发给了受害者妈妈,称“来看看你女儿都干了些什么”。Tamihana最后被判入狱11个月。审理案件的尼尔森地方法庭法官David Ruth说:“不判Tamihana入狱会发出错误的信息,让其他人也照样违规。”Ruth法官认可新法出台的必要性。
  除了被判入狱,还有一些违规者被判接受社区劳动和赔偿受害者。Adams称,这项法律刚出台时,警方曾担心定罪门槛太高。网络欺凌现象并非新西兰独有,但近年来这样的行为日益增多。从初期阶段看,新法对挑战网络欺凌文化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如果遇到网络欺凌,以下求助方式将能帮助你或你的亲友:紧急情况拨打111;生命热线0800 543 354;自杀危机热线0508 828 865;年轻人热线0800 376 633、发短信至234、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或在线聊天;儿童热线0800 543 754;Whatsup热线0800 942 8787;抑郁热线0800 111 757;彩虹青少年热线09 376 4155;网络安全NetSafe热线0508 638 723和网站www.theorb.org.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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