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品味跟学识、身份没有半毛钱关系。这是一个人以生俱来的气质决定,当下流行的一个词:主要看气质。用在这里最切合。
看武松打架、杀人,是一种享受。因为,他打架、杀人,处处彰显他的品味,像是在表演一场行为艺术。杀潘金莲的时候,武松的一举一动也处处体现品位:找来街坊四邻,每个人都拉到武大郎家里,搬好板凳招呼好坐下,士兵守着门,准备好笔墨,事情经过如何,一五一十地记下来。杀西门庆,绝不会像林冲满大街傻找陆虞侯,无头苍蝇一般,他先到生药铺问清西门庆的去向,然后,到狮子楼,到了狮子楼之后,还要向酒保问清西门庆和什么人在一起喝酒?思路清晰,冷静至极,上楼之后,二话不说,把潘金莲的血淋淋的头扔给西门庆,先煞煞西门庆的气焰。
宋江的品味,比武松差得远了。宋江为了活命,逃过蔡九知府的追责,他可以装疯卖傻,毫无节操地在屎尿里打滚。武松虽然没有宋江的满腹经纶,但他绝对做不来这种栽面、掉价的事。他在孟州,明明装病可以逃过一百杀威棒,他偏要说老爷没病,身体好的很,要打便打。这就是武松的品味。
同样,林冲的品味和武松也没法比。林冲在沧州牢城营,见到差拨,低三下气,没有半点好汉气概:又是行贿,又是拿柴进的书信巴结差拨、官营;而武松在孟州牢城营,不卑不亢,直接跟差拨撂下一句话:老子有钱也不给你。武松就是有这样的气节。任何时候,任何凶险的环境下,不服软,不认怂,这就是武松做人的底线。
所以,唯有武松这样的人,和潘金莲演对手戏才耐看。假如潘金莲不是武松的嫂子,而是宋江、或是林冲的嫂子,这戏就不好看。即便知道潘金莲不守妇道,宋江、林冲也只会忍隐不发,绝不会当着亲哥哥的面,说嫂子“篱牢犬不入”之类的话。宋江、林冲的眼里能容下沙子,武松的眼里连灰尘都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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