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跑马拉松是老久之前就有的念头,在国内因为工作学习等等原因抽不出身训练,所以一直搁置。从国内回来之后决定开始跑步就一发不可收拾,还一口气报名参加了三个马拉松。30天之后我还要再跑10公里的小马拉,100天之后要挑战21公里的半马拉松。“一辈子至少怕跑完一次42公里全马拉松”的愿望,这样一路跑下去,不会不可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成了一个相当固执的人,给自己小承诺,对自己说到做到,做好了夸夸自己,还不够就埋头继续加油。已经忘了最后一次被妈子说“三分钟热度”是什么时候。离家以前老妈能举出一百个我“三分钟热度”的例子。
7岁那年生日那天选好的皮鞋,穿了三天就晾到一边;12岁暑假去少年宫学习跳chacha,一个月之后就忘得一干二净;15岁时暗恋的对象一个月换一个;18岁时终日彷徨不知道以后要选择什么职业,因为我什么都想成为,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做,什么都做不好。”母亲大人是这样总结我的少年的。
在某些方面到现在我还是这样。去过的城市短期之内不想再去第二遍,每次去电影院喜欢看新的电影,去艺术展览会期待新的展出,每天交新的朋友。
有些地方我却变得很不同。喜欢去的咖啡厅每周都去,每次都坐同一个座位,点同一款咖啡;喜欢的餐馆就懒得换另一家,总是点同样的菜式,喝同样的酒;喜欢的电影看上几遍,在感动的地方仍会大哭。喜欢的歌听一星期,爱看的书看几遍,喜欢的朋友总联系,痴迷的爱好天天练。
在离家以来在新的一年零四个月,从零基础到现在我学会了游泳,做饭,探戈。吉他可以弹好两首歌,认认真真进入银行行业,认识了一大帮未接触过又有趣的人。独立之前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学会那么多事情,能做好那么多事情,能和那么多人成为朋友。有些事情到现在只是开了个头,但我心里已经正儿八经给自己立了目标。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越来越认识到这个道理。马拉松的21公里,不过是二十五万步发力奔跑。一首吉他歌曲,只是左手五个和弦的反覆转换;游泳不过是按顺序重复头部,手部划水和脚步划水的动作n遍。从喜欢到学会,从学会到擅长,只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和反省。
我记得十八岁刚进大学那会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能尝试完世界上所有平凡不平凡的职业,游遍世界所有角落,跟不同国家的人成为朋友。我那时候想成为卡车司机,飞机师,音乐老师,流浪歌手,吧台调酒师,咖啡师......于是在大学五年半我如愿以偿尝试了做超市销售,夏令营老师,青旅义工,咖啡屋侍应,打印店老板,餐馆帮手,翻译,各种活动跑龙套,国际销售,银行柜台,邮递员...有些“职业”最长有兼职两年,短的只有全职一天;终于去了几个国家和中国好多个城市,和不同国籍的朋友成为小伙伴。我很喜欢那时候随心所欲的自己。这种角色转换,猎奇的体验满足我求知的大胃口。
我承认我是个好奇宝宝,对所有新鲜的事物我想试,我想知道。那时候我相信,精彩人生就是要色彩斑斕。如果说人生是一座花园,那花园就该有尽量多不同的花,要有粉色的牡丹,黄色的月季,红色的玫瑰,白色的满天星......每一朵都要不一样。
回头想想,那时候对每件事短暂的热情,也是出自对单一生活的恐惧。漫漫一生,怎能只爱一个人?怎能只有一种身份,坚持一项职业?怎可能只住在一个地方?只做一件事?
但正是因为漫漫人生,为什么要急著用色彩和花样填满人生的大花园呢?世界上没有一个百花齐放的花园。为什么不等一朵花开好了再种下一朵?
来了新西兰之后认识了很多耐心种花的人。树27岁在国际银行兢兢业业工作了五年,身上有一种稳重平和的安全感;詹妮学了四年的考古学,仍然孜孜不倦每天测量瓷器;52岁查理迷了摄影二十多年,他把喜欢的作品掛满了咖啡厅墙壁;跳探戈的谢尔顿跳了七年,仍然坚持每天坚持练习两个小时。
谢尔顿来自印度尼西亚,他是探戈俱乐部的探戈王子,他是男士探戈者里面最年轻,也是公认舞跳得最好的年轻人。他跳舞的时候总是闭著眼睛,好像要把自己拋到一汪热情的西班牙歌曲里。在一个练完舞的下雨天,我听他分享他的探戈历程。25岁的他已经跳了七年的探戈,若有人问他从哪里学的舞,他会说,他是自学的,他经常自己在房间里乱舞。其实并不止这样,几年前他自已一个人去了探戈之乡阿根廷寻找他说的探戈之心,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他跟不同的老师求学,到不同的舞蹈协会寻找舞伴磨练,他的目标是十年内能代表新西兰参加世界探戈锦标比赛。我知道他能做到,因为他承诺的时候,眼神坚定又认真。
查理来自韩国,是我在新西兰认识的第一个摄影师。认识查理是很偶然的机会,有一次和朋友去西边的黑沙滩Muriwai Beach。车程太远,开到半路,我们决定在沿途咖啡厅歇息一下。由于沿路的咖啡厅并不多,尽管查理的咖啡厅的名字叫Art Gallery,我们还是停下来了。一进门我就被餐厅一书架摄影器械和墙壁上的挂画吸引住了。在那一堆摄影机前面,坐著一个头发半白的老人,他笑著冲我们说欢迎光临。点了最爱喝的摩卡,我们在查理身边坐了下来。
查理今年52岁,拍了二十几年的照片,快门次数不下十万。咖啡店琳琅满目的旧相机大多不是他的,是来这里的客人留下的。“一架旧相机换一杯咖啡”,查理大笑着对我说。查理热情地给我介绍他拍过的照片,参加过的摄影展,他的英文不好,但是他要表达的我都能明白。查理的妻子是咖啡师,她看著查理眼里是溺爱又是嫌弃。她说查理一生只做过两件事,也只做好这两件事,炒菜和摄影。两件事都那么让人赏心悦目。那一刻我觉得没有比他们更美好的生活,也没有比这更炫酷的事了。这也让我发现,成为摄影师并不是不切实际的事。
我仍然是一个好奇宝宝,仍然觉得匆匆一生,就像是空间有限的花园,每个角落都值得种满各式各样的花。但现在的我想给每一朵花多一点时间。我想在每朵花上花多一点时间。我想享受这一朵花成长的每一刻,从种子播下,到抽芽,到生叶,结蕾,每个阶段都珍贵,每个过程都独一无二。
我不急著看她灿烂,等到她顺理成章足够灿烂之后,再种第二朵,然后再种第三朵。
我知道我总会找到我最爱的那朵花,就像人海重重我总会遇到那个人。做好当下的事,浇好水施好肥,花总会开好的,对吧?而且只有根长深了,花才能美丽得长久,不是吗?
好朋友詹妮也是个好奇小孩,有很多爱好,她说她小时候经常问妈妈,“我想做裁缝,我想当养狗专家,我想写作,我想做考古学家,有好多好多事情想做,我该怎么办?”
詹妮妈妈说,那你就先做裁缝,然后再当作家,再做狗专家,再当考古学家就好啦,一段时间做一件事就够了。
人的一生究竟能做好几件事,一件够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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