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奥克兰市长竞选人Vic Crone在市中心和Parnell区树立了两块竞选广告牌,其中打出了“Vic Cronefor Auckland”(为奥克兰选择Vic Crone)的竞选口号和Crone的竞选网站“vic4mayor.co.nz”。英文先驱报称,Crone的做法违反了《奥克兰选举交通标语规定》。根据该地方法规,竞选人在市长竞选日10月9日前9周(即8月6日)前不能树立“选举广告牌”。奥克兰选举办公室专员Dale Ofsoske看过这两块广告牌后认定它们属于选举广告牌。Ofsoske说:“Crone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撤掉广告,二是修改其中涉及选举的内容。”Crone对于市议会对法规的解读不认同,称正在寻求法律意见并继续和市议会进行讨论。她说这些广告都是商业广告,另外一个Orewa的广告是为了召集社区公众开会。根据规定,在规定期限外违规树立选举广告牌的最高罚款是500纽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