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前警官David Paul Mills周四在Manukau地方法庭被判12个月在家服刑和向受害者支付1万纽币赔偿,他此前被控执勤时伤害三名年轻人有罪。Mills被指控袭击、蓄意伤害、鲁莽导致他人重伤等罪名,受伤最重的受害者获得5000纽币赔偿,其余两人各获得2500纽币。Mills的律师Todd Simmonds称,Mills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Mills在服刑期间还需要参加心理辅导和12个月的延长监督。根据英文先驱报的报道,Mills在2015年暴力踢打3名受害者,其中一名受害者至今视力受损。这类犯罪的刑罚最高可达入狱7年。Manukau地方指挥官John Tims警督称对Mills的行为失望,他被指控说明警察犯罪同样需要面临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