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的一幅画获得大奖,他兴冲冲地拿着获奖之画去拜望一位擅画的高僧。高僧看了一眼画后,淡淡地说:“施主,请放下。”画家心喜,因为能入高僧青眼,这是比获奖更值得荣耀的。画家欣然将画放在禅房的书案上。
一年后,画家又去参加大赛,却空手而归。他非常不服气,因为他感觉这幅画比上次获大奖的画在艺术上更炉火纯青。于是,他带着参赛之画去拜访高僧,想听听高僧的评价。在高僧的禅房书案上,画家看见了一年前留下的那幅画,画上已厚积尘灰,心头不由一紧。稍稍踌躇,他还是拿出了带来的画。高僧扫了一眼画后,淡淡地说:“施主,请放下。”
画家将画铺在书案上那张获奖之画边,小心翼翼地问道:“师傅,您觉得这两幅画哪幅更佳?”高僧依旧淡淡地说:“施主,请放下。”高僧的回答显然是文不对题啊!画家怔住了。许久。画家突然捲起两幅画,默默地走了。望着画家远去的背影,高僧頷首而笑。
画家在画坛乍然消失。
三十五年后,画家悄然去世,人们在他的画室里发现了十幅遗画,每幅都别开生面,均为不世出之作。画坛有识之士纷纷惊呼,这是一位被时代遗忘的大师啊!
【阿爽点评】倘若被名疆利锁之心魔所缚,难成大师。唯有放下名利,潜心精进,方能成就伟业。
寇士奇(中国天津)
一驯狮师素想发财,且妻子姿色甚美,马戏团老板几次欲将其妻撬到怀中而不能,遂决心将驯狮师害死。一天演出前,老板提出,为使节目刺激增加一只驯服时间不长的狮子上场。他原以为驯狮师不从,想不到驯狮虎师却毫不在意,一口应允。演出时气定神闲,一把鞭子挥舞得气势非凡,把这只狮子和其它狮子一起指挥得乖猫般老实。老板一见不行,又心生一计,不顾本行大忌,在下次驯狮节目演出半截,突然将电闸拉掉,全场漆黑一团。因为在黑暗狮能看人,人却不能看见狮,在场人以为驯狮师必死无疑。不料一段时间打开灯后,驯狮师安然无事。众人问他,他说,狮子不知我看不见,我照常挥鞭指挥就是。只要心中无魔,外边就无魔。老板闻听此言,忽有所悟。在下次演出前告诉驯虎狮师,为奖励他多劳多得,每延长五分钟增加一倍薪酬。
驯狮师浑身燥热上场,在延长的第六个五分钟被狮子咬死。
【程思良点评】驯狮师说,只要心中无魔,外边就无魔。诚然!可悲的是,他后来之所以被狮子咬死,正因心中有魔了——为了多得薪酬,而不断延长狮子的表演时间,最终引发悲剧的发生。
红颜花开(中国山西)
我很正常﹐我对她们说。
她们面对面地笑,这里面的人都说自己是正常人我不再言语,是的,没有病谁会被送到这里来,这里是精神病人的医院。
老公说离婚吧,给你一百万。没有我,他至今只能是个穷小子,现在有钱了,找了年轻漂亮的女人,一百万就想打发我,我不离婚,除非他净身出户。
老公说我想通了,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我是一时糊涂,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我再不会说什么离婚的话。
这才是我的男人应该说的话,过去了的事情就过去了,我们重新过起了和恋爱时期一样的恩爱日子。
现在,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他们说我疯了。
我没疯,我和医生讲理。医生说,你为什么两天花了十万。
我给敬老院的六十岁的老人一人买了一个老年手机。
你看看,还说你没疯,那么多钱就这样花掉了,你知道现在赚钱有多难?
我们家有钱。
她们面对面地笑,还说自己没病。
老公说重阳节了做点慈善的事吧,我忙得顾不上,你看着办去吧。这是我和我老公商量过的,怎么就说我疯了。
她们面对面地笑,要是你老公同意你这么做,也不会把你送到这里来,你病了,自己不知道而已。
【程思良点评】小说中的“她”之所以散财,并非真的疯了,而是在亲身体会了“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一现象后所做的抉择。家中“有钱”,乃其心病。她认为,这个心病不除,危险就时刻存在。
傅修建(中国江苏)
情人节要到了。龙和凤都纠结著,甚至有些痛苦。
往年的情人节,龙都要给凤买礼物,而且每次都是一条丝巾,颜色或深或浅,但一律红的。乡下人不图礼物有多昂贵,只求表个心意。
龙和凤结婚整整十个年头,女儿已上小学二年级了。
但俩人还都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约会时的情景。那日,凤的脖子上系著的就是一条粉红色的纱巾,衬得凤的那张脸更是如霞如花。
婚后,俩人每次谈及初约感受,都会不约而同的用一首歌名总结:粉红色的回忆!
可今年,凤老早就说不想再戴红丝巾了,让龙别买了。
凤是咋想的,龙一清二楚。
情人节愈来愈近,龙和凤都彼此心照不宣,不想再提。
伤害凤的那个“刀疤脸”已经判刑了。
“刀疤脸”供词中说:那晚,他也是酒后乱性一时冲动,路灯下他见系着粉红色丝巾的凤太有“味道”了,于是一路跟随……
最终,龙还是给凤买了一条丝巾,只是换了颜色,洁白洁白的那种。
【程思良点评】小说开头设下悬念,引人入胜,最后抖开包袱,真相大白——原来他们心中有著不愿触碰的痛!以“心魔”为题,可谓画龙点睛。
孙殿成(中国山东)
那年,于仕和吴媛一起考入市里的重点高中,由于两人都来自农民工家庭,亲切感自然就多一些。接下来朝夕相处,二人的感情不断昇华。
岁月匆匆,高中三年一晃而过。
一天,下了晚自习,吴媛在一颗法桐树下拦住于仕,问:“高考志愿报哪里?”
“N大医学院。”
“好,一言为定。”
两人举起右手,“啪”地一拍,一起喊道:“加油!”
高考成绩公布,吴媛如愿以偿,于仕却名落孙山。
“别泄气,大学是咱们唯一的路,明年,我在N大等你。”吴媛对于仕说。
“行,那我明年去和你汇合。”于仕脸上露出坚定的神情。
于仕复读,吴媛进入大学。
为了实现与吴媛的约定,于仕把每天休息时间限定在五小时。
高考来临,于仕向N大发起冲锋,可是,成绩公布,于仕又一次名落孙山。
吴媛专程赶回来,她拉起于仕的手,用力按到自己心口上,说:“不能气馁,明年再来,N大校园,不见不散!“于仕犹豫片刻,点头答应:“好吧,明年再拼一次!”
于仕复读,“头悬樑,锥刺股”,每天休息时间限定在四小时。
一年下来,于仕又一次向N大发起冲锋。
高考成绩公布以后,于仕失踪了,吴媛手机打爆,也没联系上于仕。
三个月后的一天,吴媛无精打采去上课,上解剖课的男老师,体貌酷似于仕。男老师手握手术刀,几步走到解剖台前,一把撤掉蒙在标本上的罩单。
吴媛目光落到标本上,她的脸色骤变,继而,她两眼冒血,口中发出一声惨烈的尖叫。
躺在解剖台上的人体标本,是于仕。
【程思良点评】小说中的于仕以这样惨烈的方式与心上人相会,可叹亦可悲。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悲剧,心魔使然。
朱红娜(中国广东)
石川的手剧烈颤抖着。
拿?不拿?石川纠结了很久。
最后一次,以后再不拿了。石川下了决心,双手颤抖着伸向那堆东西。
这样的决心石川下了很多次,每次都是最后一次却又不是。石川知道不能拿,但只要一见到那东西,手就控制不住颤抖,且越来越抖得厉害。只有拿了那些东西,手才能安稳。
是否跟儿时那段记忆有关?石川很是羞愧,小时候石川就喜欢吮拇指,一天到晚拇指含在嘴里,母亲最初在拇指上涂风油精,后来将他的拇指用胶布缠着,都无济于事。如此到了7、8岁上学了,他还是无法控制吮拇指,经常遭同学们嘲笑。丢人啊!父亲气得对他咆哮,但他依然如故。后来父亲狠了心,拿着一把菜刀,要把他的拇指斩了,吓得他跪在父亲面前一直求饶,总算保住了那根拇指。说来奇怪,此后,他一次也没吮过拇指了。
如今,这颤抖的双手又是怎么了?他去看医生,可手好好的,一点也不抖。医生开了些治疗神经的药,让他早中晚服用三个疗程。药没吃完,手又抖了,这次手抖得更厉害,东西没拿稳,“叭”!掉在地下,摔得粉碎。石川心疼不止,这可是难得的宝贝啊!石川再次去到医院,这次医生摸着他的手左看右看,神情严肃地告诉他,你这只手别看表面油润厚实,骨头已经腐化变质了,要截肢才能保住生命。医生绑住他的手,锋利的手术刀在他面前闪着白光…不!
石川大声呼叫。旁边的妻子被他吓了一跳,又做噩梦了?石川伸出双手,紧紧抚在自己脸上,“哇”地大哭起来。
【程思良点评】小说构思精巧。常言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邪路上越走越远的主人公,梦中面对医生锋利的手术刀,他惊恐不已。回到现实生活中,面对诱惑,他会收手吗?小说并没有明确给出答案,而是留下了悬疑。不过,文中穿插往事,以儿时往事暗示“心魔”并非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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