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分析一下,这则投诉反映的“宰客”是否属实。事实上,对于什么是“宰客”,并无明确定义。“宰客”更多是相对常态物价而言的,一般来说,只要物价超出正常的市场水平,而且没有做到明码标价,就可以称为“宰客”。至于说超出多少,更多是“宰客”的幅度问题,并不涉及定义。在淘宝上,一罐330毫升的可乐在2元左右,市场价格略有起伏,一般也就在3元以内。从网友提供的清单看到,这家小店一罐330毫升的可乐卖到8元,或许绝对价格不像“天价虾”那样触目惊心,但也显然超出了正常的市价。如果商家没有明示,基本上还是符合“宰客”定义的。据此清单,要说投诉无理无据,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
在网友非议的背后,可能隐藏著两种心理,一是倾向认为旅游地区物价应该高一点,二是在潜意识中认为如果没有达到天价,那就不值一提,不能算是“宰客”。对这起投诉的不屑一顾,甚至反唇相讥,让人想到了“温水煮青蛙”。表现为,在长期的旅游“高价”熏染下,舆论已经对“宰客”失去了一定的警惕之心,自觉不自觉地抬高了“宰客”的门槛。这就好比在一个不正常的环境里,大家长期经受雾霾的考验,已经失去了对蓝天白云的习惯和印象,以至于在心理上削弱了痛苦感,如果雾霾不是那么严重,根本就不觉得是多大的事。这种心理的形成,不好讲助长了“劣淘汰效应”,但在事实上却不利于“良币驱逐劣币”。
在旅游文明上,最怕的是“宰著宰著就习惯了”。具体到这起投诉,是否属于“宰客”需由相关部门认定,但仅仅因为价格高得不是那么惊世骇俗,没有达到“天价虾”的标准,从而在心理上选择了淡漠,把矛头对准投诉者,显然是一种值得警惕的心理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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