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官在辞职信中写道“入岳法十载,不可谓未坚持,耕耘民商一线”,说明该法官在省内一“岳”字头法院民庭审判办案一线已工作10年。
在辞职信中,他抱怨工作“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尤其“今已累案牘、显劳形,业务未见精进,激情日渐消弭”。
最后,该法官表示自己将“舍法槌于公堂,求自在于市井”辞职,从事审判工作10年,既没有对不起獬豸(一种象征公平正义审判的神兽),也没有愧对象征正义和法律的忒弥斯女神。
当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从湖南省法院系统一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该辞职信出自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某法官之手,“岳塘区人民法院已收到该法官的辞职信,但暂未对此进行讨论。”该知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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