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市政厅高高的台阶上,“华裔平等权益协会”的江先生,向现场执勤的2名华裔警察出示了游行示威许可,开始带领大家排成数列,喊出第一声口号:”JUSTICE FOR ALL”。他们穿著白色的协会的体恤,低调地拒绝了社交网站上呼吁的红色。距“华裔平等权益协会”抗议现场数百米之外的市政厅中心公园临W1ST街边,一个网名叫天天,自称民间个人组织的人,也开始带领自己的群体抗议,他们的广告牌上写著:”ACCIDENT NOT CRIME,而背面则是汉字“替罪羔羊”。核心的团队中的很多人穿著红色的外衣,站在马路边高喊口号。
现场演讲的人士称,全体华人必须团结起来,维护梁警官的权益,也就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海外华人社区,团结从来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严格地说,这是一场现场即呈现出分裂状态的同主题抗议。
跟随平权协会的华人,大多是已经安居美国多年的人。跟随“天天”的,则能看见众多留学生和新华人的身影。两方的组织者各自表达,拒绝合流。一些抗议者试图在现场进行说合,让两边的组织者合二为一,但没能成功。
“我们不想任何没有法定手续的集会,同时也我不想任何一个团体组织,影响到我们华裔的形象。我们只2天就拿到了所有关于游行的许可。
我们发出的声音是公平和平等,所以号召华人联合起来,发出自己的声音。”平权协会的组织者江先生说。
他表达了自己和天天的分歧的主要原因,首先,他反对另一个组织者“天天”要求的大家穿红色的衣服。江先生认为,红色衣服代表鲜血,在这个悲剧中,有一个人死去了,你穿红色的衣服,会让受害者家庭二度受伤。我们爱祖国,但是,我们不希望被某一个团体或者个人把大家都绑在这个红色的衣服上去。所以,这个东西,我们一定要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入乡随俗,才能图存。
你穿红色,造成别人反感,造成种族对立,就不好了。
但另一边的抗议组织者天天认为,尽管没有统一进行,但他们没有分歧。根据公开的信息显示,这个叫“天天”的人,也是多起涉华事件抗议活动的组织者。在去年的中国国庆节,他曾被中国驻洛杉矶领事馆邀请去吃饺子。
即便是在抗议现场,要弄清楚抗议者的真实诉求,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记者现场询问多位抗议者,梁彼得案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我们得到的答覆基本只是“他意外造成了人死亡而被判刑15年”。
让一些抗议者说明白究竟是否是真的已经被判刑,也非事易。但抗议者口中的事实,和实际的情况也有著相当的距离。迄今为止,梁彼得只是被大陪审团决定起诉,他是否被判刑15年,还需要漫长的审理和同样为亚裔的法官的裁决。
“究竟在2014年11月20日发生了什么,在信息公开的美国司法领域,这并不是一个过于复杂的问题”,美国的法律界人士如是说。但作为专业人士,不会轻易将此事与种族歧视相提并论。
因为大陪审团做出起诉他的决定,必须是基于基本的事实。根据线索显示,检控方认为,梁的开枪并非出于枪支走火,而陪审团成员验证扣动扳机的力度,证实需要高达数磅的力道。过失杀人的罪名,难以推翻。此后,梁警官与其搭档Shaun Landau发现误伤受害者后,没有及时打电话寻找救助,梁在第一时间给工会发送短信,询问如何处理,于是检方认为梁警官没有以“救人"为先,而是先考虑不要丢了自己的饭碗。
而大陪审团决定起诉梁彼得之后,政界人士大多对决定持支持态度。其中就包括纽约第一选区的华裔市议员Margaret Chin。她表示大陪审团作出了正确的决定。她认为,警局和房屋管理委员会在这起事件上都有责任,但面对一条无辜的生命,梁彼得也必须为他在那天夜里的行为负责。
曾经担任洛杉矶小留学生凌虐案法庭翻译、有多年律师从业经历的华强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她不是专业的刑案律师,并且她只拥有加州的律师牌照,根本没能力就发生在纽约的案子发表法律意见。因为在美国,每一个州的法律,可能都有差别。但在一个法制的社会,用非专业的方式,或者是试图以法律之外的压力左右司法,这是不可想像的事情。
她认为,要面临刑罚的是一个亚裔,引起亚裔的重视,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和子孙被欺负。她说:“大家对任何可能是种族歧视的事情,都很敏感。但就这个事情本身,是不是有歧视,不能轻易下结论。美国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在这里,每个人必须是依法的。
不是说每个人都会这么做,但总的法制环境是好的,在美国,我深有感触。这个事情,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不随意给人戴帽子是种族歧视。”
她认为,在这个案子中,真正能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大家凑款。既然说华人力量大,那就看能不能凑到这个款,请到好的律师,按照法律的程序走下去。
华强女士称,从目前的信息看,梁彼得被派去这个地方巡查,其个人在紧张和恐惧的情绪下,开了这一枪,造成一个只是在走路的无辜者死亡。因为这件事情,是不是应该在族裔之间去扩大分歧,这值得警惕。
“在一个司法独立的社会,游行是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游行本身并不能改变案件的结果。事实上,这也是传媒和法律界极为警惕的事情。没人能干预司法,包括奥巴马。”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美国第二代华人Robert.Chun说,“另一个问题是,在警察的执法权不可侵犯和包括嫌犯在内的生命权至上之间的平衡点,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很困难很困难。”
他认为,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开枪打死人,死者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当时的反应,是决定罪与非罪的基础,梁警官案中一个核心的事实是,他没有执法权遭威胁的危险,但却造成了一个毫无过错的人的死亡,大陪审团做出起诉的裁决毫无异议。此外,进入后期的审理的实际判决,还需要观察。但这是审理梁彼得案的亚裔法官将要面对的专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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