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来到新西兰的留学生和刚到这边工作的人来讲,在没有能力买房的时候,租房是要面对的第一大生活事项。对此新西兰也有著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规范著房屋租赁市场,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租房的时候作为租户应该注意哪些,遇到问题时需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关于租赁合约
在新西兰有两种租赁合约形式,一种是不定期租赁,一种是定期租赁。
首先不定期租赁是指租户和房东所签订的呃租房合同上并没有标明租房的终止期限,但双方想要结束租赁时,只需提出书面通知信告知对方就好。当然这个书面通知信必须遵守通知合同终止条例(Giving Notice to Enda Tenancy),通常情况是租客需要提前21天,房东则需要提前90天书面通知。
接下来说说定期租赁,定期租赁会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标明租房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基本上,这个合同一旦签订,租客和房东双方都不能单方面在合约没有到期之前终止合约,房东也没有权利在合约期间擅自涨价或者转租给他人。
一般书面的租赁合约基本模版都可以在新西兰的租赁官方网站找到,网址为www.tenancy.govt.nz。基本的租赁合约首先要包括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双方全民、邮寄地址、联络地址等,然后就是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地址、房屋内房屋所提供的家具家电,再者需标明租赁日期(如果是定期租赁),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以及支付方式。当然租赁合地产行业那些人那些事(43)海外漂泊依旧租房的你同样需要一个安定的住所同里也可以包括限定的居住人数,租客是否有权利将其转移给他人,是否可以养宠物等。
通常情况下租赁合同中还需要包括一份房产检查报告,该报告会将房屋内任何老旧或损坏的情况写清楚,如墙壁哪里是否有划痕等等,这些都不是租客应该承担的责任。
对于租赁合同需要双方都在上面签字而生效,而对于租客而言,一个人签字是一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多个人签字则是多个人共同承担。有的时候,如果出现多人签字其中有人搬走的状况时,租客需要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承接前承租人的那部分押金。这样的情况,需要房东、前承租人与新承租人在“承租人变更”押金錶上填写并签字,然后将其交给租赁服务处。当然,有些租客与房东即使没有签订任何合约,口头租赁协议在新西兰也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关于承租费用
新西兰在租房时会涉及到押金、租金以及房屋中介费(如果有中介的情况下)。
押金是指租客在租赁开始时需要支付的以便用于当租赁终止时他们有可能会拖欠的租赁费用以及可能涉及到的赔偿物品损坏费用,最高可以收取四周的押金,但不能高于四周,当然,房东也可不收取押金。房东收取押金后需要开立收据给租客。并且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押金房东和租客要填写并签字“押金寄存表(Bond Lodgement Form)”,然后将其在23个工作日内交给租赁服务处来保管押金,房东无权自行处理押金。但租赁服务处收到押金后,会告知房东和租客以便确认。
关于租金,租客可以通过自动付款、现金支票、不可转让个人支票以及现金的方式支付,除非租客是通过直接支付房东的银行账户或以不可转让支票支付,否则房东需要开立收据证明房租已收到。如果合同中有标注租金可变化,那么房东在涨租前需要提前6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租客,并且在180天后才能以新的租金金额收取。在租客住进房屋前,房东有权要求租客预付一到两周的预付租金,但是房东无权要求租客在这个租金所负担的日期结束前要求租客支付下一次租金。
一般情况下在租房中介租房,租客需要交给中介一笔租赁服务费用,通常为一中的租金加商品和服务税(GST),私人房东出租自己的房产是没有权利收取任何中介费用的。
除了上述之外,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新西兰是没有“钥匙费”的,钥匙费是指房东在同意将房产租给租客以前,向租客收取的任何有别于房租和押金的其他费用,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关于权利和义务
在租客搬入前,房东有义务检查并确认房屋内部所有的正常运作,并保持房屋整洁乾净。
在租客居住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物品不是刻意或不慎所造成的损坏,并且在需要维修前已经告知房东该问题,房东有义务支付任何紧急维修费用。维修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租客,且需要在早8点到晚7点之间进行。通常情况下,房东有权利定时进行房产检查,但每次检查前需要提前48小时通知租客,并且每四周不得进行多于1次,时间必须在上午8点至晚7点进行。房东无权在租客租赁期间擅自更换门锁、驱逐租客、拿取租客的财务作为在租赁期间或租赁后的任何时间所积累的欠款项的担保品。房东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未经通知租客的允许进入房产。
当然作为租客除了按时交给房东租金外,也要保持房产的乾净与整洁,在任何东西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时候要尽快通知房东,并且要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物品损坏。在租赁结束搬出时要归还房东所拥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家具、电器、钥匙等。最后希望还没有自己房产的海外漂泊的同胞们都能够在新西兰也拥有一个自己暂时的安定舒适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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