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是北京某公司的工程师,妻子李女士是护士,张先生称婚后两人多次发生争吵。今年5月28日,妻子打伤了他,他到医院后诊断为多发伤(同一致伤因素同时或相继造成一个以上部位的严重创伤);多处软组织损伤。11月29日,妻子再次殴打他,他受伤后报警。
这次事件有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张先生说;“妻子伤害我时,没有顾及孩子的感受,打砸家门吓哭了孩子,还辱骂我的母亲。”
11月30日,张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因女方还在哺乳期,其不符合起诉条件,张先生无法申请立案,于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禁止妻子殴打、辱骂和骚扰他。同时,张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医院的检查申请单、门(急)诊证明书、门诊病历、伤情照片,以及永定派出所110接处警记录及执法记录仪影像等作为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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