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和王殿学、辜光伟律师前往河北高院,递交了聂树斌一案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的赔偿金额为1391万余元。目前法院已受理申请。
在聂树斌案再审结束后,聂树斌家属于12月11日委託律师辜光伟和王殿学为其代理申请国家赔偿。两位代理律师表示,初步拟定要申请的国家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还有一笔当年聂家向被害人亲属康家支付的2000元赔偿金。此外,还包括申冤的费用以及公开道歉。
记者注意到,赔偿申请人在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提出,受害人因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姦妇女罪于1994年10月1日曾被错误的刑事拘留,并于同年10月9日被逮捕,于1995年3月3日被错误提起公诉,同年3月15日被错误判决,在被错拘、错捕、错诉、错判阶段,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和生命均受到了严重侵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5日对聂树斌作出错误的有罪判决,更是在法律上对受害人作出极不公正的评价,剥夺了受害人年轻的生命。该错误评价虽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但给请求人在精神上造成的巨大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据代理律师王殿学介绍,按正常的程序,接下来承办法官会跟聂树斌家属和律师联系,组织国家赔偿的听证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要求,应该在60日内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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