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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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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 一个通缉犯是如何取得公民权的?
     作者:叶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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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网站发布的闫永明回国自首照片
      

    Dover Samuels是刘阳的死党,图为最高法院判刘阳无罪后,他在法院门口和刘阳一起面对媒体

      最近这几天,新西兰的突发新闻让人有点应接不暇。周日晚上发生在南岛Kaikoura附近的里氏7.5级地震虽然死伤不多,但带来的破坏以及给全国民众的震撼却是结结实实的!直到今天大家还在慢慢消化中。
      地震的突发冲淡了上周末发生的另一件大事!如果没有Kaikura地震,这本来是一件让新西兰华社为之轰动的新闻。上周六一早,中纪委网站发布通报:闫永明乘机回国自首!
      闫永明,又名刘阳,Bill Liu,William Yang,在华社可谓“鼎鼎大名”。作为前上市公司吉林通化金马药业的董事长,人称“伟哥之父”的闫永明是中国股市臭名昭著的“通化金马严重财务造假及掏空上市公司案”的主犯,涉嫌在4年时间掏空10个亿,让大量股民血本无归。要知道,这可是2001年的10个亿!和今天的10个亿不可同日而语!
      大案在身的闫永明2001年11月出走至澳大利亚,随后又来到新西兰并取得居民和公民身份。就这样,闫永明在新西兰有滋有味的生活了15年。有关他的各种新闻时有听闻:利用赌城洗钱、买豪宅花天酒地、到处一掷千金,位于奥克兰东区的聚德轩饭店曾是闫永明的产业,也是他呼朋唤友之地。坊间还传闻闫永明和新西兰各党政治人物过从甚密,他在奥克兰的投资项目常有重要人物出席。最近一则有关闫永明的新闻,是几天前传出他参与投资的北岸Albany银月花园遭遇财政困难,难道他真的“穷途末路”了?

      属主动回国自首
      显示三方或已达默契

      按照中纪委的通报,闫永明这次属于“选择认罪,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回国投案自首”,通报还称“近年来,中新两国执法部门就缉捕闫永明、追缴其违法所得一直进行密切合作。”
      作为中国政府“百名红通人员”的第五号人物,闫永明和其他“红通人员”如杨秀珠、程慕阳,甚至前几年回国的赖昌星的最大区别是:闫永明早已取得了新西兰的公民身份,不再拥有中国国籍!这是闫永明身为外逃人员还能高调行事的根本原因!由于新西兰和中国没有引渡条约,新西兰政府要将一位新西兰公民送回中国受审需要承担极大的政治压力!两国政府一直在就如何妥善处理闫永明问题进行良好沟通。
      事实上,闫永明事件即将解决的迹像今年上半年就有显现。
      今年4月份,新西兰总理John Key出访中国,会见了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总理李克强。John Key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促成新中自贸协定升级。当时就有传言称,中国方面在谈判桌上施加压力,希望和新西兰签订引渡协议,以此作为新中自贸协定升级的先决条件。John Key告诉随行的新西兰媒体,他告诉中国方面新西兰正认真考虑这一问题。John Key此前曾公开表示不会和中国签订引渡协议,他的态度软化引发了新西兰政界和法律界的一片哗然。要知道,将一个新西兰公民引渡去中国,和将一个中国公民遣送回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很多人都想到了同一个人——闫永明!分析人士认为,新中引渡协议一旦签署,首当其冲的就是解决闫永明问题。而John Key向媒体吹风正是为解决问题做准备。
      今年8月传出消息,闫永明与新西兰警方达成协议,缴纳破纪录的4300万纽币罚金,换取新西兰不再追究其涉嫌的洗钱行为。新西兰警方当时表示,这笔钱将由新西兰政府和中国政府共同拥有,而“这个和解协议跟中国与闫永明之间的关系是分开”。坊间议论纷纷,都在猜测这一事件的下一步发展:是取消国籍遣送,还是配合中国警方引渡?
      最终的结果显示新、中及闫永明三方很有可能已达成某种默契:闫永明主动回国投案,新西兰国籍被保留,而中国方面同意新西兰方面的要求,给予闫永明公开、公正的审判。至于有些人关注的死刑问题,按照中国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单纯经济罪犯已不再适用死刑,更何况闫永明涉嫌的是职务侵占罪,最高法定刑也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对于出生在1969年,今年也只有47岁的闫永明来说,在这个新中关系的历史最好时期,他的问题被解决是必然的事情,与其惶惶不可终日还不如回国面对,在新西兰的领事保护下得到公正审判,出狱后还可以回新西兰生活。更何况坊间早有传言,闫永明已将大量财产转到他人名下,出狱后做个有钱的寓公恐怕不是什么难事!

      刘阳的新西兰公民路

      闫永明的结局如何大家会拭目以待,但很多人早就心存困惑,2001年就成为通缉犯的闫永明是如何取得新西兰公民身份的?普通人申请新西兰国籍都要通过“品质审查”,一个通缉犯又是如何过得了这一关的呢?
      2013年3月8日,新西兰总检察长(Auditor-General)Lyn Provost签发了一份长达86页的报告,回顾了刘阳(即闫永明)申请新西兰公民权的全过程。总检察长的结论是:“这是一个各种不幸事件的综合结果,但没有明显腐败或政治操弄的迹象”。
      Provost的报告理顺了闫永明事件的时间线:
      2001年5月闫永明抵达澳大利亚,使用名为刘阳(Yang Liu)的护照;
      2002年4月刘阳取得澳大利亚居留权;
      2001年12月刘阳首次抵达新西兰;
      2002年6月刘阳获移民局批准,取得新西兰居留权;
      2005年5月刘阳向内政部申请新西兰公民权;
      2005年~2007年,内政部对刘阳的申请进行调查。在刘阳提交公民权申请不久,移民局就得到刘阳被中国政府通缉的信息,罪名为经济犯罪和使用虚假护照,国际刑警还发出了通缉令,移民局开始调查是否需要取消其公民权。同时移民局将这一信息移交给内政部,导致刘阳的公民申请调查被搁置、拖延;
      2006年3月,建议取消刘阳居留权的报告被提交给时任工党政府移民部长,后来成为工党党魁的David Cunliffe。在此期间,刘阳的澳大利亚居留权被取消。几经周折后,2007年9月David Cunliffe决定不取消刘阳的新西兰居留权,但在他的决定中提到,如果未来刘阳遭到刑事起诉,移民局将重新考虑,这一决定并非是最终的。
      2007年10月,在得到居留权未被取消的消息后,刘阳的律师向时任内政部长RickBarker去信,要求重启公民权申请。
      此后数月,内政部调查人员和刘阳的律师多次沟通,调查人员告知刘阳的律师,他们发现刘阳在申请居留权和公民权时使用了假身份,同时由于国际刑警发出通缉令,刘阳无法通过公民权申请的“品质审查”,如果报告提交给部长,刘阳的申请将被拒绝。内政部调查人员建议刘阳联络中国方面解决这一问题。刘阳的律师答覆刘阳无法通过中国方面解决问题,因为刘阳的问题是“政治性”的。如果刘阳回到中国,他的人身安全将会受到威胁,同时将会把他和家人至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希望申请尽快提交给部长审核;
      2008年3月,刘阳的公民申请被转至Manukau的公民申请办公室进入正式审理程序。该申请被要求优先处理;
      2008年5月,刘阳的公民申请被正式提交至惠灵顿内政部总部,相关人员起草提交给部长的建议书;
      2008年6月30日,相关人员联络时任内政部长Rick Barker确定递交建议书的具体时间,被告知该申请被转由时任移民部副部长Shane Jones负责。原因是Rick Barker和本案有利益冲突(后来时任总理Helen Clark表示,Rick Barker和刘阳及其家人熟识);
      2008年7月14日,相关文件被第一次递交给Shane Jones。此后数周Shane Jones和内政部官员、内政部和移民部律师多次商讨。内政部官员在给Shane Jones的建议中明确反对授予刘阳公民权,指出刘阳可能在进入新西兰、取得永久居留权和申请公民权的情况下均使用了假身份,而且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称其在中国私吞和盗用公款以及使用虚假身份。但ShaneJones决定不采纳这一建议;
      2008年8月5日,Shane Jones要求内政部和移民部律师提交紧急法律意见;
      2008年8月6日,Shane Jones批准了刘阳的公民权申请。
      2008年8月7日,刘阳的律师提出要为刘阳举行一个私人的紧急公民权宣誓仪式。刘阳的好友,前毛利事务部长、国会议员Dover Samuels代表刘阳和内政部联络此事。公民办公室总经理同意了刘阳的请求。Dover Samuels请求主持刘阳的宣誓仪式,获得了Shane Jones的特批;
      2008年8月11日,为刘阳一个人准备的宣誓仪式在惠灵顿国会大厦举行,刘阳正式成为了新西兰公民!后来他又改名为William Yan,这是他现在的官方称呼。
      刘阳虽然获得了新西兰国籍,但警方针对刘阳的调查一直在进行,主要调查方向是移民欺诈和洗钱。
      2009年6月,刘阳在奥克兰机场被捕,被控多项和移民欺诈有关的罪行。
      2012年5月24日,奥克兰高等法庭裁定刘阳四项与2001年及2002年有关的移民文件发假誓,及一项用虚假书面声明取得公民籍的控罪均不成立。法官Timothy Brewer认为,这个案子“非常可疑”,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刘阳有“不诚实动机”。至此刘阳的新西兰公民权算是基本“落袋为安”了!

      刘阳案的蹊跷之处

      任何拥有正常判断力的人恐怕都能看出刘阳案大有蹊蹺之处!Shane Jones为何在内政部明确反对的情况下批准刘阳的申请?又为何要慌慌张张为刘阳举行私人宣誓仪式?这难道不是欲盖弥彰?
      总检察长Lyn Provost在2013年的报告中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Shane Jones或其他官员在这个过程中徇私,也没有任何政治因素,但整个过程显示了内政部和移民部官僚体系的问题。
      Lyn Provost指出,Rick Barker为避嫌将全案转由Shane Jones负责的处理是恰当的,但Rick Barker曾经签署了一份优先处理刘阳申请的信函,这对全案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外,内政部向Shane Jones做简报的官员此前没有向部长做简报的经验,有一些非常重要的信息被遗漏了。比如,David Cunliffe决定不取消刘阳的新西兰居留权,但Shane Jones未被告知这一决定并非最终决定。如果刘阳被起诉不排除未来再次取消其居留权的可能性。Lyn Provost还指出,刘阳案是Shane Jones批准的第一例,也是唯一一例公民权申请个案,而这又是一起非常复杂,极具难度的申请,涉及多家机构的机密信息,而相关部门没有做好对Shane Jones的通报工作,以至于他在没有得到足够信息的情况下做出决定。Shane Jones的理解是如果刘阳回到中国可能会面临生命威胁,批准申请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但Shane Jones在没有咨询警方和移民部专业意见就做出决定是草率和不恰当的。同时,刘阳的律师先于内政部官员得到申请获批的消息,也让内政部官员失去进一步阐述观点,修正这一决定的机会。
      Lyn Provost的报告基本上为此事“盖棺论定”:除非有非常规的权力干涉,刘阳(或者说闫永明、Bill Liu、William Yan)的新西兰公民权很难被撤销了,涉案官员如Shane Jones、Rick Barker、David Cunliffe等也都逃脱责罚。
      然而,右翼评论员们认为Shane Jones给自己找的借口幼稚可笑,就像没有做作业的小学生对老师说:“我家的狗把作业本吃了”,根本经不起推敲!2012年5月,时任工党党魁David Shearer解除了Shane Jones的前排议员和党内职务,他也算是为此事付出了不小的政治代价!
      在刘阳还叫闫永明的时候,他就非常清楚政商关系的重要性——当年的“通化金马”案背后少不了官商勾结的戏码!来到新西兰后,深諳此道的刘阳再次发挥强项,结识了新西兰政坛多位政治人物,并利用政治捐献“杀出一条血路”。同时,他又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受迫害者”的形象,希望博得新西兰社会的同情分。
      在刘阳申请公民权的过程中,有多位新西兰政治人物为其说好话。除了为其主持宣誓仪式的Dover Samuels外,时任内政部长Rick Barker将他的申请“优先处理”;时任民族事务部长Chris Carter(曾接受刘阳5000纽币政治献金)、时任国家党国会议员黄徐毓芳(Pansy Wong)都为他写推荐信,担保刘阳的品格,支持刘阳的申请。当然,后来他们都“一脸无辜”的声称,不知道刘阳在中国的问题!
      “天真无邪”的还不止他们,如今的新西兰总理John Key在2005年时还只是国家党的一位高层官员。有报道指他也曾接受刘阳5000纽币政治献金,并将其转交给了党。2009年,当时已经是总理的John Key承认见过刘阳三次,还和刘阳同桌吃过饭!
      好吧,难怪刘阳能在高大上的国会大厦单独宣誓,毕竟曾经和总理谈笑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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