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就任典礼上检阅军队的Patsy Reddy女爵士
近日,由总理John Key提名,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任命的新一任新西兰总督Patsy Reddy女爵士走马上任,成为新西兰第21任总督,也是第三位女性总督。
新西兰总督,Governor-General of New Zealand,是英国王室在新西兰的代表。众所周知,新西兰是君主立宪国家,英国国王/女王(现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但英国国王/女王同时也是其他英联邦国家的国家元首,又长住英国伦敦,因此需要在新西兰选择一个代言人,总督担任的正是这样一个角色。
总督名义上由英女王任命,实际上新西兰总理才是决定这一人选的最重要人物,只有得到总理提名的人选才会得到任命。今年3月,总理John Key正式提名Patsy Reddy女爵士接替卸任的Jerry Mateparae总督,并得到伊丽莎白二世的首肯。
成功的女律师、社会活动家
著迷电影、戏剧和视觉艺术
Reddy女爵士出生于1954年,今年62岁。她是一名成功的女律师,曾在多家公司和机构担任要职。Reddy女爵士还是一名电影、戏剧和视觉艺术爱好者,目前还兼任新西兰电影协会主席。
Reddy女爵士出生于北岛中部小镇Matamata。因为魔戒系列电影,Matamata因外景地霍比屯而名声大噪。Reddy女爵士的父母都是学校教师,在她6岁那年举家迁往汉密尔顿。在汉密尔顿女中毕业后,Reddy女爵士进入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修读法律,并以一等荣誉毕业生的荣耀获得维多利亚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毕业后Reddy女爵士一度留校任教,但在1982年离开学校加入律师事务所。最终,她成为Minter Ellison Rudd Watts律所的第一位女性合伙人,专业领域是税法、公司法和电影法。此后她加入投资公司Brierley Investments工作11年,主要负责公司购并,经手的著名案例包括新西兰航空私有化,天空城建设等。1999年她作为创始人之一成立私人投资公司Active Equities。在多年职业生涯中,她还曾经担任Telecom(新西兰电信)、SKYCITY(天空城)、New Zealand Post(新西兰邮政)和Air New Zealand Ltd(新西兰航空)的非执行董事。
除法律和投资领域外,Reddy女爵士还担任了很多社会职务。她是新西兰电影协会主席、交通管理局副主席,还是陶朗加地区怀唐伊条约谈判的首席政府谈判代表。Reddy女爵士是New Zealand Opera(新西兰歌剧院)和NZSO Foundation(新西兰交响乐基金会)的董事,还是新西兰国际艺术节、惠灵顿爵士音乐节和天空城Community Trust的信託人。2014年,因为在艺术和商业领域的卓越贡献,她被英女王授予女爵士勋章。
Reddy女爵士一直是女性平权运动的推动者。她是NewZealand Global Women(新西兰全球妇女协会)的创始信託人,在获封女爵士时她曾表示,把这一荣耀看作对女性在创业和担任领导者时克服障碍的认可。
Reddy女爵士最近一次受到广泛关注是今年上半年。当时社会公众对新西兰情报机构的权限充满怀疑。为平息公众情绪,新西兰政府委託Reddy女爵士和前副总理MichaelCullen爵士进行独立调查。3月9日,就在Reddy女爵士被提名为总督前两周报告出炉,建议将GCSB(Government Communications Security Bureau,新西兰情报机构)的监听权限扩大到私人通讯,引起了不小的社会争议。
Reddy女爵士的先生David Gascoigne爵士曾担任新西兰司法行为专员,目前两人安家在惠灵顿,有一只名为Coco的贵宾犬,平时的爱好是烹飪和园艺。
新西兰总督的那些事
虽然英女王名义上仍是新西兰的国家元首,但王室的权力只是象征性的,其代表新西兰总督的权力更是受到极大限制。总督的主要职权就是代表王室参加一些外事或纪念活动,如接待外国元首,参加澳纽军团日黎明祈祷,或代表新西兰参加一些象征意义更大的国际会议等。虽然理论上总督拥有所谓“Reserve Powers”(保留权力),可以召集和解散议会,否决国会立法、甚至可以罢免总理、任免部长,但这些权力都是象征和名义上的,没有一个现代总督会真正使用这些权力。
然而在殖民时期(Colony of New Zealand,1841年至1907年),总督的权力远比现在大。当时总督的英文名是Governor,直译过来就是管理者、统治者,如今美国州长也称为Governor,可见这个职位拥有相当的权力。
直到1907年,在本地化的呼声中新西兰开始自治领时期(Dominion of New Zealand,1907年至1947年),总督也在1917年被更名为Governor-General。我们现在说Reddy女爵士是第21任新西兰总督,指的便是1917年之后的Governor-General,她是第21位,同时也是第三位女性总督。
1947年,随著正式接受《威斯敏斯特法》,新西兰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仍属英联邦国家),而总督(Governor-General)也从效忠英王室改为效忠新西兰王室(既英联邦王室,实际上是同一个王室,但性质不同)。与此同时,新西兰总督也失去了大部分实权,逐渐成为一个象征性的角色。此后的1986年宪法则进一步限制了总督的权力。
第一任新西兰总督(Governor)是著名的William Hobson船长。如今新西兰到处都有以Hobson命名的街道(如本报前社址,奥克兰市中心的HobsonSt),就是为了纪念这位Hobson船长。Hobson船长在维多利亚女王的敕令下在新西兰开疆辟土,和毛利族长签署了著名的怀唐伊条约,他本人也名正言顺成为第一任新西兰总督(Governor),代表英国王室和英国政府行使管理和统治新西兰的职权。
还有一种说法:在Hobson船长之前还有一位新西兰总督:George Gipps爵士。而这位Gipps爵士毕生也没有踏上新西兰这片土地半步,又是如何成为新西兰总督的呢?
原来,在英国殖民大洋洲地区早期,新西兰属于Colony New South Wales(新南威尔士殖民地)的一部分。1840年1月,英国王室在悉尼宣布对新西兰拥有主权,Hobson船长抵达新西兰后,在2月1日宣布前述申明,并在2月6日代表英国王室签署了著名的怀唐伊条约。1840年11月英国王室宣布,从1841年7月1日起新西兰从新南威尔士脱离,Hobson船长被任命为第一任总督。但也有学者认为,在1841年7月1日之前,1837年起就担任新南威尔士总督的Gipps爵士同时也应该是新西兰总督。为更好的区分,Hobson船长被认为是第一任Governor OF New Zealand,而Gipps爵士则是第一任Governor OVER New Zealand。
第三任和第五任总督George Grey爵士(Governor)被很多史学家认为是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新西兰总督。Grey爵士在他的第一个任期起草了New Zealand Constitution Act 1852(1852年新西兰宪法)。这是新西兰第二部宪法,却是第一部得到实际执行的宪法,奠定了新西兰国会和独立自治的基础。
早期的新西兰总督多为英国王室从英国委派而来,第一位出生在新西兰的总督是Arthur Porritt爵士。Porritt爵士是第11任Governor-General,1967年上任。出生在Wanganui的Porritt爵士同时还是一名体育健将,在1924年第8届奥运会上勇夺男子100米铜牌。他还是一名出色的医生,曾为当时的威尔士王子,后来的英王爱德华八世做手术,后期还成为乔治六世和伊丽莎白二世的御用医生。
Arthur Porritt爵士的接任者DenisBlundell爵士是第一位纯新西兰公民的总督(Porritt爵士是英国公民)。不过Blundell爵士的上任引起了一些争议,他被认为是时任总理JackMarshall的密友,反对者认为他靠“裙带关系”上位。Blundell爵士是一位律师,他的上任也让后来成为新西兰总理的著名政治家David Lange留下了一句名言:“这多少让我们感到世俗的力量,一个律师、出版商之子居然成了女王的代表!”
1989年,Catherine Tizard女爵士成为了新西兰第一位女总督。Tizard女爵士还曾担任过奥克兰市长,也是奥克兰第一位女市长——她一个人就开创了“两条历史先河”。Tizard女爵士结束了人们必须向总督鞠躬的历史,她说“没有新西兰人应该向另一个新西兰人鞠躬”。不过她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当时新西兰进行选举制度改革,Tizard女爵士称MMP选制不稳定,或许会让总督不得不实施所谓“Reserve Powers”(保留权力),引起不少质疑。
Reddy女爵士担任总督的年薪是34.8万纽币,还包括两套免费住宿:分别位于惠灵顿和奥克兰的总督府。以前总督的收入是免税的,但2009年12月新的Governor-General Bill(总督法案)通过,总督必须开始为自己的收入纳税!而一些“共和分子”也在积极努力,希望能创设一个“公民程序”来挑选总督。
搞不好有朝一日,新西兰人就可以每人一票选总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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