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3月的一个周一,升旗典礼刚刚结束,操场上,该校近2000名女学生突然齐刷刷地开始脱裤!长裤褪去,姑娘们露出里面事先穿好的运动短裤。原来,学生们通过短信和BBS串联,为这场抗争行动酝酿已久,目的是抗议新教官的一系列穿著规定。台南女中要求,学生外套拉链“必须拉到制服第二颗钮扣”,“只有体育课才能穿短裤”,被学生认为过于严格,发起了这场令人大跌眼镜的运动。
事件发生后,台立法院法制局表态称,发式、服装管理涉及人身自由、表达意见自由等基本权利的限制,且发式、服装管理与校园秩序、教育功能等目的并无必要关联;校规有关学生发式限制属人身自由,须以法律定之;而服装管理属于其它权利限制,须另有法律依据,但目前欠缺相关法律,因此,学校发式、服装管理有“违宪”之虞。“脱裤革命”以女学生的全面胜利收场。民进党推出“少女脱裙”广告,就是希望唤醒青年群体的蓬勃斗志,继续发扬同学们顽强抗争的精神,为争取自己的自由与权利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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