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互联网产业,都经历过野蛮生长的原始积累过程,法制滞后有著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快播面对各种举报、处罚,依然不愿意更新技术,问题不是出在技术本身,而是出在侥倖心理。
很遗憾,控方本来可以跟快播在法庭上拿证据、讲法律,拿法制滞后的客观存在、讲法治边界的神圣不可逾越,但却反被王欣们拖到了互联网技术的陷阱里,鸡同鸭讲的对话效果,让旁观者看尽了笑话,令段子手们乐翻了天。
很多人巴不得快播能赢,与盗版这种免费的午餐、情色分享不可多得的便捷,是密切相关的。快播的用户以亿为计,足见这个平台的粘性。但在盗版与色情方面,喜欢者众,是不能以存在就是合理来侥倖的。快播有原罪,但需要司法机关充分运用法律依据与证据,在这场直播中给展示出来,给整个社会普普法。然而如今看来,已经失去了先手。
长达2年多的案件,控方在庭审中依然表现出仓促上阵的木訥样,可能既不完全是工作态度问题,也不完全是运用法律的技术问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现有法律对于互联网技术的限制与规范上,还缺乏明确到位的细化,导致控方手中捉襟见肘,使不开手脚。比如,如何鉴别“技术不可耻”的平台责任,与缓存、分享、传播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个体的利用平台故意传播,与平台技术的主观故意之间的关系;如何鉴定依靠技术盈利,与依靠“藏污纳垢”来赚钱之间的关系,等等。可见,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新过程中,法制依然滞后。
司法机关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似乎想要体现“程序正义”,不料面对玩命自保、坚持无罪辩护的快播涉案团队,一边受累于滞后的法律条文,一边又在关键的证据呈现上掉了链子,反而让人感觉不仅准备不充分,并且有一种将自信建立在某种强势的基础之上,使得原本呈现“程序正义”的庭审直播,反被一部分围观者质疑正义的可信与可靠。
事实证明,网络民意并不代表法律正义,直播庭审并不等于程序正义。王欣们的自信如果建立在网友的情绪上,司法的自信如果建立在地位的权威上,都是一种粗暴的表现。
| 相关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