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提出,若私家车参与网络专车业务运营,须将其车辆属性登记为“营运车辆”。这就对车辆的报废年限和保险条件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或将导致大量私家车车主退出专车行业。
据交通部人士透露,《办法》是由交通部牵头,多部门联合制定,制定过程中多次向专车企业、出租车管理部门和行业专家征求意见。《办法》将在近期向社会公布,届时交通部也将举办专门的新闻发布会。
另据有关专家透露,《办法》要求,从事专车行业的平台公司需获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专车司机需获得上岗证,车辆需获得营运证,私家车需要把车辆属性变更为营运车辆。
根据2013年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这意味著从事专车服务的私家车主,如果将车辆属性登记为营运车辆,私家车使用年限将从不受限制到最多使用8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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