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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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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3版:环宇快讯
梁振英回应特首居三权之上:说的是制度 非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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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2日,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在香港基本法研讨会上发表致辞时表示,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的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对此,梁振英会见传媒时表示,香港司法独立,张晓明关于《基本法》发表的言论并没有说过行政长官权力“凌驾”司法机关或立法会。
  梁振英表示,张晓明讲话说的是制度,包括香港的政治体制和法律,而不是个人。他亦认同张晓明所讲的本港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香港法治精神和法治传统里面十分关键部分,特区政府一直奉行,梁振英表明他本人和政府不会干涉司法运作。
  梁振英说,香港情况特殊,实施其他地方所没有的“一个国家两个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制度。在高度自治前提下,特别行政区作为地方政府没有完整的行政权及立法权,他质疑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硬套其他国家三权分立的概念。“事实上世界不同的民主国家,它们的三权分立亦都有不同定义。”
  梁振英重申,香港的司法独立,而香港的特殊情况,是行政长官根据基本法,他既是政府的首长,亦是整个特区的首长,既向香港特区负责,亦向中央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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