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篇文章还讨论:“懒惰”会不会成为一个基本的民主美德?天哪,“民主美德”这个词,要比权利“高大上”多了,这样来为“懒惰”背书,让我都要怀疑自己那么勤奋是不是可耻的。
有些人喜欢引用法国学者安德烈劳克那本《懒惰的历史》,来为“懒惰”正名。在那本书中,很多生活在阶段冲突激烈年代的被压迫人群,就在追求“懒惰的权利”。比如,在19世纪工业化刚刚开始的年代,西方资产阶级就曾打著“生产至上”的理论,来引导无资产阶级拚命劳作,强调不从事劳动只会将贫苦阶级逼进游手好闲和道德堕落的死胡同。很显然,这是一个巨大的骗局。因为劳动给资本家带来巨大财富,而生产者往往一贫如洗。
置于那种语境下,懒惰当然不能简单地归于恶、罪、邪、错、无能的范畴,而可以被视为一种权利诉求,一种反抗精神,一种自由意识。
但是,国情不同,时代也早就不同了,当下劳资关系也不同了。今天劳动者的权利,早就不需要以“懒惰”的理由去主张了,劳动者维护自身利益也有了很多制度途径,他们的休息权、健康权也有了法律保护。劳动在这个时代,除了推动社会发展,更是自我实现的最大凭借。
人类活在世上当然不单单为了生产。但是,在我们这个还存在大量贫困人口的国度,在这个迫切需要通过个体劳动来激荡整体社会经济活力的时代,个人如果失去劳动的积极性,不仅不具备起码正当性,而且很可能因此孕育出巨大的社会危机。
遗憾的是,中国社会已经开始呈现出“未富先懒”的现象,这值得警惕。特别是年轻一代,一说到就业难,理由一大堆,从制度缺陷说到权利缺位,分析得头头是道,可就是不愿意正视自身问题。不愿冒风险,不敢挑重担,不想加班受累,这些问题,不仅出现在条件较好家庭的孩子身上,在“二代农民工”身上也有显著表现。这个社会太多人都想要得到体面、尊重和崇高,但又不愿意付出必须的劳动,久而久之,懒惰竟然成为一个时代普遍的权利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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