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15年08月07日
新闻内容
第C05版:先驱时评
坐冤狱成土豪羞辱了谁?
 作者:朱少华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24岁时,他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时已42岁。他用了17年时间才等来沉冤昭雪。“我的案子可算是海南近年来纠正的影响最大的案件。”至今,从监狱出来已有1年时间,但43岁的黄家光依然适应不了外面这个花花世界。尤其是他被羁押17年,获得160万元国家赔偿后,更让他成为村里的“土豪”。
  如果这位黄家光依靠自己的能力在外打工拚搏,17年的时间是很难成为“百万富翁”,更别说“土豪”了。但是现在仅仅蹲监坐牢17年,不仅“赚得”160万的收入,更在家乡人的眼睛里成了“钻石王老五”,被媒婆们踩破了门槛。这似乎有点像“塞翁失马”一样拥有喜剧色彩,但却让人怎么也喜剧不起来。虽然黄家光的现在让许多人羡慕不已,但恐怕谁也不愿意成为第二个“黄家光”。
  黄家光蹲了17年冤狱成了“土豪”,这个“土豪”不仅有一种怪怪的味道,更让人似乎像当了“冤大头”一样的耻辱。如果司法机关是无意中办错了案子,没有执法人员的个人意向,那么国家赔偿多也是合请合理。因为执法人员作为公务员是国家聘用的,出了问题理应由国家兜底,也就是全民买单。可是这个案子,不仅错的荒唐,更是明显有人在故意所为。
  村里发生了杀人案,目击证人黄玉兰清楚地表示只认识一个叫黄家鹏的人,按理说警察应该先抓黄家鹏。但黄家鹏没抓到,却把刚刚回村路过此地的黄家光抓了个正著。本来要查清黄家光是不是凶手并不难。因为案发时黄家光正在一个镇的建筑工地打工,警察只需过去调查一下即可。但是这里的确认准了黄家光,承认好说,不承认就打。第一次抓了打了,又放了。第二次抓了更是打了,又放了。而第三次黄家光终于没挺过去,又有同案人的故意诬陷,黄家光被“绳之以法”了。
  坐冤狱也能成为一条致富的途径,这可能是古今中外独有的奇葩了。我们并不是羡慕更不是嫉妒黄家光的获赔。只是感到有必要把这种责任追查到底,谁让黄家光“伤筋动骨”的,谁也必须“伤筋动骨”。不然,如此严重的刑讯逼供制造冤狱的案子就这么“了了”,不仅老百姓不服气,更太便宜某些人了。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在线投稿 | 使用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