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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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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5版:先驱时评
四川杀狗令简单粗暴没头脑?
 作者: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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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巴中市清江镇日前发布“杀狗令”,辖区内的野犬、烈性犬、大型犬以及非防疫犬均被纳入捕杀范围,并且捕杀费用由狗主人承担。对于这样的一种做法,将养狗带来的生活不便全盘追加在狗身上,显然是太简单,很粗暴了,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在处置狗问题上的没头脑。
  长久以来,狗一直都被认为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而且可以说,所以的动物中,狗是最通灵性的动物之一,也是公认的人类最好的“朋友”!但是今天确传出了“手足相残”的场面。不仅是四川,北京上海哈尔滨等大城市也存在犬吠扰民、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犬只伤人等问题。但在笔者看来,养狗所带来的问题,更多是因为人的问题,因为狗的很多行为需要人来约束,更需要人的帮助。狗是有灵性的,但狗不是有人性的,只有人有智慧,狗没有办法。当我们一天天侵占著动物的生活空间,却信誓旦旦的说这是为了人类幸福的时候,我们良心就没有一点点的颤抖吗?
  其实禁犬令导致的争论,根源不见得在狗,还在于人的好恶不同,却又过度放大了个人好恶,导致“井水”犯了“河水”。爱狗人士道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不经意间可能就会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侵占了公共空间;不爱狗者认为恶犬伤人、狗吠扰民、狗屎遍地……在人类主导的这个地球上,“以动物为本”肯定不现实。在城市中养狗,管理权在于狗的主人。对于禁养的犬类品种过分“一刀切”,未必科学。比如金毛、拉布拉多、苏格兰牧羊犬、萨摩耶等都很安全,仅因其体型而划入禁养之列显然不妥。
  笔者以为,以禁令的形式杜绝狗患,还是一种粗放的管理方式。不如以“限令”代替“禁令”,以“管人”代替“管狗”。比如规定限养的犬种、数量,限定遛狗的时间、场所,签署养犬责任书、领取养犬证,等等。提倡文明养狗,提高狗主人素质,并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也许狗命真的不值钱,而杀狗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值得我们人类去认真思考的,也是值得我们需要认真推敲的,这才是狗对我们人类来说最值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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