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沈某在成都、湖北、重庆、合肥多地作案,涉嫌故意伤害、抢劫、故意杀人三项罪名。其中,2008年4月28日晚,为讨要债务,沈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挟持被害人娄某,并将其腿部捅刺多刀。除了讨债伤人,沈某还涉嫌在成都入室抢劫致一男一女两人死亡。
在法庭上,记者获悉,成都两名被害人徐某和陈某是在网上认识。对于自己杀死徐某后又勒死了陈某,沈某则表示:“我杀女的,主要是因为她绝情。当时我杀了男的后,她向我求饶,并表示自己不认识男的,和男的没关系。我觉得她太薄情,就杀了她。”
被告人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次以暴力方法截取他人财物,其中三次系入户抢劫,致二死二轻伤,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死一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检方的指控,沈某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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