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要一视同仁,以保障公平为主,不允许开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办法》同样规定,义务教育各年级要实行常态编班,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不得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但不少学校仍然变相给重点班穿起了“马甲”,掩人耳目。
中国的重点学校制度肇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改革开放以后,基础教育阶段延续了这种通过竞争、筛选、淘汰,以培养少数“尖子”为目标的精英路线。地方也通过层层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教育经费、生源、师资等各方面向重点学校倾斜,最终形成了等级化的公立学校,人为地制造少数名牌学校和大量薄弱学校,拉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制造了教育的不均衡,也就产生了“寻租”空间。而这些名校的存在,既成为地方的形象工程,也为有关部门带来了非常可观的利益,从媒体曝光的每年查处的教育乱收费来看,除了择校费外,择班费也是数额不小的一块。这也是义务教育法无论是规定禁止择校还是禁止开设重点班,都皆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
对此家长们仍然趋之若鶩,除了“重点班”对学生来说就是一种特权身份象征外,还因为“重点班”对学生分层的划分标准与成绩或“关系”等因素相关,在师资配置上又存在明显差别。更为关键的原因是,在目前围绕考试“指挥棒”转的现实情况下,学校采取分班教学是追求升学率的必然产物,重点班的学生无疑就是校长手中的“王牌”,是学校取得高昇学率的有力法宝。为此,家长们便不惜牺牲孩子也要抢到那张板凳。可见,以升学率论优劣、以分数论英雄的评价标准与体系不变,要想真正让重点班走进历史将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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