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需要”,这四个字说起来理直气壮,听起来鏗鏘有力。可是,让我们看看某些官员所谓的“工作需要”到底是什么东东吧——广州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某醉驾被查,竟称自己喝酒驾车是“无辜”的,是因为“工作需要”;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阮某购买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并通过公务消费的方式报销。她认为自己用公款消费、购买物品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现在,连贪污受贿也成了“工作需要”,真是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
某些官员之所以将自己的丑行往“工作需要”上靠,无非是强词夺理、推卸责任,试图金蝉脱壳。奇葩“工作需要”所暴露出的,还不止官员的个人问题那么简单。严某为何说自己贪污受贿是“工作需要”?他表示,自己当时刚调到岗位不久,如果不接受,无论立足还是工作都很难开展下去。如果他的说法属实,则当地的官场风气之恶劣令人震惊。根据“劣币驱逐良币”、“坏人淘汰好人”的“潜规则”,“自命清高”者在“潜规则”占主导的地方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其生存空间只能愈来愈逼仄,直至被淘汰。这其实就是柏杨先生痛批过的“酱缸文化”。
有多少奇葩“工作需要”在蚕食著老百姓的血汗和社会的正常肌体?当贪污受贿也成了“工作需要”,说明需要改变和进步的地方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不能成为落马官员为自己开脱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一个万能的“筐”,什么齷齪的东西都往里装。解决问题、消除丑陋现象,不仅需要反思,更须在监督制约机制上动点真格,堵塞制度的漏洞、根除“潜规则”滋生蔓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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