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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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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5版:先驱时评
易师傅,上个公家厕所不用感激
 作者: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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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湖南的一位网友李先生,在红网论坛发了一篇帖文《赤脚进公家厕所好了,我拍到一双令人感动的鞋》。李先生说,7月31日,他在株洲火炬大厦看到,一位民工师傅一时内急,到大厦里上厕所,将脚上的鞋子脱在外面,很让人感动,所以就拍了下来。
  这位民工师傅姓易,他说:“公家的地太乾净,俺的鞋子太脏,还是脱掉鞋子,赤脚进公家的厕所好了”,所谓“公家的厕所”,是因为火炬大厦里面有天元区城管局、社保等机关单位。易师傅还说:“不能太给公家添麻烦,公家让我进来免费上厕所,已是十分感激了”。
  虽是38度的高温天气,这篇“感动”却让人心里冰凉。一个“劳动人民”,上个“公家厕所”,为什么会十分感激?为什么他会觉得自己是给公家添麻烦?易师傅很自然、自觉地把自己跟“公家”区分开来,他认为自己是“公家”之外的人,本无权利和资格享用“公家”的厕所,而人家居然允许他了。
  按道理,劳动人民是最高尚、最伟大的群体,应该是“公家”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翁”;“主人翁”上个公家的厕所,不就等于一个人在自己家里上厕所吗?“公家”跟“劳动人民”也不是一家人吗?道理虽然说不通,但现实就是这样。
  让人心里冰凉的,不止是易师傅的“自觉”,还有网友的“感动”和赞美。拍照片、发帖文的李先生说,易师傅“脱鞋这个举动就透露出来的一种对公用设施的尊重,很自觉、很朴实”。
  以前,也有类似的事情,公交车、地铁里,有的农民工觉得自己衣服脏,不敢坐座位,坐在地板上,或站著;这些举动都可以归入李先生所说的“对公用设施的尊重”。城市人也有鞋脏的时候,但是我们没见过城里人脱鞋进厕所,表示“对公用设施的尊重”,因为在他们看来,人是公用设施的主人,应该公用设施尊重人,而不是相反。
  公用厕所雇人值守、打扫,就是为人们服务的,从来没有人强调要尊重公用设施,为什么轮到农民工,会冒出“尊重公用设施”这个说法来?在爱护公用设施的语境里,人是站著的,而在尊重公用设施的语境里,人是跪著的,人的价值低于“公用设施”。李先生和众多网友的“感动”,是对跪著的人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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