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日晚,阜阳市中央豪景小区发生一起命案:住户应某将13岁的女儿勒死在家中。应某为何要杀死亲生女儿?据了解,其夫杨东昇长期包养情妇,为了报复,应某向有关部门举报丈夫的贪腐行为,但多次举报未果,便产生了“全家同归于尽”的极端想法。
此次贪腐之严重与举报方式之惨烈,大概无出其右。虽然案发后,应某被鉴定患有精神疾病。在她仅剩的一点思维能力里,恐怕就只有如何制造一起大案来吸引全社会的关注这一个念头了,只是谁也没想到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在“杀女举报丈夫”前有多少张冷漠的脸,将一个母亲推入到绝望的境地?如果这就是一个平民的举报之路,那我们的反腐事业又靠什么支撑呢?错过贪腐已经是监管部门的失职了,无视举报则是典型的人祸。
是贪腐行为隐藏得够深吗?本案中多名干部受贿时间长、贪腐手法“简单粗暴”,却长期得不到查处,不少人“边腐边升”,如入无人之境,监管者哪儿去了?阜阳国税窝案案发后,一些干部仍不收手。2013年阜阳市颖州区国税局局长方伟落马后,副局长徐乃峰在主持工作期间仍继续受贿,直至被抓。那么是谁给了徐某这样的胆量?
应某的行为跟那些指望用一个极端的方式吸引社会关注以推动调查进行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同。我们谴责拿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做筹码的行为,但更应该看到在这种极端行为背后的那些共性:权力无法无天、监管失灵;干群关系脱节,对民间疾苦麻木不仁;一些部门自成一体,成了领导说了算的“独立王国”。
我们现在无从知晓有关部门当初为什么不接受应某的举报,究竟有什么样的难言之隐让有关部门迟迟不愿意下手。这样的社会影响仅仅靠挖掉一个腐败案是不够的,当地有关部门在调查窝案的同时,自己也必须接受调查,到底是谁在里面起著关键的作用,谁又是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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