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郜艳敏的人生经历与悲惨命运再次进入公共视野,是因为一篇名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被网友翻出,但是,翻阅历年来媒体关于郜艳敏的采访,思量她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并以此作出的人生抉择,似乎如今再次聚焦此案更像是历史需要在这个时候,给予郜艳敏的个体命运以及法治中国一个历史性交代。
1994年农村女孩郜艳敏外出打工被人贩子拐卖,她成为那个时代打工潮里众多受害者里的不幸者。彼时社会治安问题严重,按照一些经历者的说法是,出去打工上当受骗、被抢被扒是常有的事。与此同时,很多乡村还处于封闭愚昧状态,买卖人口现象比较普遍,例如郜艳敏被拐至的河北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光从外地买来的媳妇就有三四十个。
那时候只有少数的幸运者才能获得匱乏的法治力量的护佑,被拐外地媳妇对待命运的态度可以简单分为两种:一、跑掉;二、不跑。郜艳敏选择了后者,而且还因为自己的初中学历(村里最高的),机缘巧合地成为了贫瘠山村的代课教师——而这是前些年媒体关注农村教育问题的焦点领域。
作为乡村愚昧文化受害者的郜艳敏却以自己的知识为这个村庄带来文明,她似乎以只身的力量在与这个时代的困境和邪恶作斗争。但是,那个法治不彰的年代却没有给这个高尚生命的奋斗给予足够的尊敬——一方面她为乡村积极传播知识,一方面她被当地政府监控不准其接受媒体的采访。
郜艳敏的波折人生经媒体的连续报道,让种种身份被极具冲突性地杂糅在了一起——被拐女性、乡村教师、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当地县政府眼中的“家丑”揭露者、感人电影的原型。这种奇特景象确实很难用郜艳敏个体的人性光辉来解释,它应该是中国社会发展历程中,社会治安、乡村教育、政府治理等问题在个人命运图谱上共同绘制诡异画面。
前段时间,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刑事责任作出新规。如今,郜艳敏的旧闻被网友翻出,在网络时代成为国人的热议焦点,这本身就是一幅极具现实意思的历史镜像,郜艳敏的个人历史依旧在延续和书写,而她的个人史的发展脉络也将成为法治中国的有力註脚——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民众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此前并未被处理完全的案件重新被纳入公众视野。
如今的郜艳敏依旧是个“临时代课教师”,面对媒体对此热议的采访,称“平时不怎么上网”、“谢谢大家关心”,并不愿意多谈。所以,尽管近日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积极回应网友声浪发微博称,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但这件涉及到诸多社会问题的案件,或许不是警方单个部门能解决好的,需尊重当事人意愿,避免对其平静的生活造成二次伤害。
郜艳敏的悲惨命运绝不能被恣意美化,代课教师等相关问题也不该被长期悬而未决。但历史沉积问题的面目已随岁月发生改变,需要在发展的历史中得到全新合适的处理和註解,法治中国是时候该给郜艳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历史性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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