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是宁可假寐装痴,也不一伸援手,让城市温情蒙羞。
二是少数老年人倚老卖老,为了座位出口辱人、动手伤人,实在大煞风景。一段时间以来,老年人在公交车上任性的新闻时常见诸报道。有老人为争抢座位动手打年轻人耳光的;有不太老的大爷在空座较多的车上,像摔跤一样将女孩直接摔出座位的;有老大爷不知是假痴还是真非礼,一屁股坐在年轻女孩身上的;甚至于最近还有一老太因无理诉求未满足,直接用拐棍将司机打哭的。
为什么有些老年人会抑制不住地因冲动而惹祸?我觉得,大概是他们惯于把乘车特权视为一种绝对的权利了。这恐怕是一种认识的误区。
很明显,越是追求权利平等,就越是允许某种乘车特权的存在。比如对于老年人、中小学生乘公交车的价格优惠,还有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的老弱病残孕专座等等。老弱病残孕专座的设置,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赋予了一部分乘客的乘车特权。甚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倡导年轻力壮体能正常的人,给老弱病残孕人群让座,也是这种特权的延伸。
这样的公交体系设置和公共伦理倡导,显然意味著一部分乘客利益与权利的让渡。正是在这样的让渡中,老弱病残孕人群才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情,人际关系、公交文明、城市道德空间也因此变得绚丽多彩。
权利与义务从来总是相对的,我怀疑世界上有没有绝对的权利。正如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样,绝对的权利也难免导致荒唐的局面。比如少数老年人拿乘车特权视为绝对的权利,正是如此。将让座视为理所当然,就可能出现忽视必要的社交礼仪,对让座者连句谢谢也不愿意说的情形;而得不到合适的座位,就可能拿不让座者或者司乘人员泄愤。
让座本质上是一种道德行为,是建立在自愿和互谅基础之上的互助行动。从总体上看,当然尊重老人是前提,提倡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永远不为错,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过也别忘了,作为完整的名言后面还有一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原则上,我们提倡和鼓励正常人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无论怎么看,对于出于种种原因实在不让座者,不必采取任何激烈甚至于敌对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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