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们在微信朋友圈里见到的谣言不算少,有的谣言涉及医疗保健,有的谣言涉及孩子被拐卖,有的谣言说女大学生被活体取肾,其中有不少谣言特别针对某一厂商、某一产品,就是像肯德基使用6翅8腿“怪鸡”这样的,让一些企业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微信朋友圈之所以产生这么多的谣言,固然与部分民众科学素养不高、容易偏听偏信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也与被谣言中伤的个人、企业维权意识不强有关。遭遇微信谣言,像肯德基这样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几乎没有。也正因此,肯德基此次维权被称为“餐饮企业状告网络谣言第一案”。
事实上,在微信等网络工具中实施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以实现侮辱、诽谤他人目的的行为,若行为较为严重,就已构成了违法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多次实施上述行为者,可以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实施者及传播者的刑事责任。
肯德基的一纸诉状显然具有破冰意义,这给了参与制造和传播肯德基“怪鸡”谣言的人沉重一击。同时,也给了那些被谣言中伤者一个警示,是不是也该学学肯德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破除微信谣言,还微信一方净土,这固然需要相关部门以及微信平台管理者加强监管,但更重要的是,被谣言中伤的个人、企业要有依法维权意识,主动为自己讨回公道。毕竟,权利是争取来的,而不是等来的。
| 相关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