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惨烈的车祸,还有新闻的数度反转,以及网民对官方信息的高度怀疑,这些似曾相识的场景,具象成又一起震惊全国的交通肇事案。事发瞬间的视频和现场照片在网络上传开后,“顶包”“毒驾”等各种传言与猜测纷纷出现。21日,南京警方确认,被警方控制的王季进就是肇事者本人,其并未酒驾和毒驾。针对网传“司机精神异常”的说法,警方表示正在核实。而对于事发时肇事车的车速这一关键信息,警方人士表示,仍需要进一步检测才能得出结论。
警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是建立警民良性互动关系的内在要求。在众声喧哗的网络舆论场上,来自政府部门的权威信息,说比不说好,早说比晚说好,实话实说比弄虚作假好,有一说一比推诿塞责好。
当然,公众的合理怀疑其实并非都来自警方。比如,媒体披露此案信息曾有反转,起初的报道多将车主许某列为肇事嫌疑人,后来又出现了“真正的肇事者”王某;起初的报道称在肇事车内曾发现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后来“白色粉末”又成了“玉米粉”,毒驾被排除。对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记者的调查与警方的调查都有一个从求证到证实的过程。其间,排除之前的怀疑,根据新的证据材料发现新的“事实”都是很自然的。
由于宝马肇事在舆论场上往往关联著“贫富差距”“司法公正”等现实问题,因而常常变得敏感。这对警方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积极披露、连续披露、有效披露。民众对于公正的渴求,不是一个结论就能轻易满足的。
警方在信息披露上还必须恪守法定职权范围。作为侦查机关,警方只有权在不违背侦查秘密的原则下,披露相关案件信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需求。比如,“肇事时宝马车的车速需要进一步检测才能得出结论”,这就是一条警务信息,表明肇事时车速正在检测中。但“一路上,他的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这一说法,就不是警务信息,因为判断肇事车是否“狂奔”有较强的主观因素。警方从监控视频中去认定肇事车没有“狂奔”,不但不是在回应社会关切,反倒疑似在给肇事者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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