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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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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5版:先驱时评
陕西民政厅挪用救命钱,应惩前毖后
 作者: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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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委巡视组近期在2015年第一轮巡视中发现,陕西省民政部门在“陕西省救灾中心”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违规挪用资金8967.64万元等问题,同时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陕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郭伯权表示,将扎扎实实抓好整改,严格履行各项职责。
  作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陕西省民政厅被巡视组发现如此多且严重的违纪行为,令人震惊。目前尚不清楚省里将采取何种问责措施,但显而易见的是,祸患常积于忽微,问题坐大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长期权力滥用乃至失控的结果。
  前不久,中纪委网站刊文谈地方巡视工作时还特别指出,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如何落实到省一级,是关乎全局的大问题。陕西省委巡视组能够取得如此“丰硕”成果,实属难得。
  民政部门掌控的专用或专项资金,往往有著特定的指向与用途。无论是用于救灾还是救济,都是民众的“救命钱”。也源于此,国家在规范这部分款项的使用上有著明确的规定,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得挪用或侵占,在处置上,轻则行政处分,严重的则涉挪用公款罪。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陕西省民政厅的主要问题在于以“救灾中心”的名义,擅自修建“经适房项目”,并违规挪用巨额资金。其他的几个问题大致与此有关联,因为挪用,才出现国有资产损失;而之所以出现挪用、资产损失,也与救灾中心财务管理混乱有关等等。
  近来民政系统频频出现状况,此前“中彩在线”被曝国有控股权旁落,公益彩票沦为私人利益的“提款机”;眼下,陕西省民政部门又出现挪用资金的问题。这些密集的“症候”提醒人们,应补齐短板,管好民政资金,使之能够真正为百姓福祉“兜底”。
  对于那些明知“高压线”仍以身试法者,强化问责、惩前毖后无疑很有必要。更重要的,则是以信息公开为基底,建立无缝衔接的拨款凭证、资金兑付、救灾资金进出台账等机制,筑成集体评议、定期审查、随机抽查、资金使用备案等合成的縝密监管网络,确保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避免被轻易挪用或滥用。
  在这里面,关键还在于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像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就该强化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发现疑点即深究,不能养痈为患了,才开始查找漏洞。
  说白了,能不能管住民政资金不被挪用、项目不被扭曲,关键还是在能不能管得住握有权力、处在重要岗位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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